※ 引述《rich22084 (习近平肛交恶徒)》之铭言:
: 没有明确证据,直接抓走人民
: 被翻箱倒柜搜索,被约谈三天三夜
: 结果什么屁都没有
: 这真的合法吗?都没人有处罚?
: 以后检调法官看你不爽就给你疲劳轰炸个几天搞你,是吗?
: 卦
这就滥权追诉罪啊,怎么没有?
刑事诉讼法第125条
有追诉或处罚犯罪职务之公务员,为左列行为之一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滥用职权为逮捕或羁押者。
二、意图取供而施强暴胁迫者。
三、明知为无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诉或处罚,或明知为有罪之人,而无故不使其受追诉或处罚者。
不过嘛,要追究刑事责任也是要由北检发动,你觉得现在可能吗?
只能等换党执政后,把北检那批人换掉找新人进去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