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bang (长得丑却想得美)》之铭言:
: 你以为坚持不认罪
: 是在捍卫自己的清白
: 但是在法官的眼里就是
: 恶性重大 死不悔改
: 毫无悔意
: 之后就是重判十年二十年
: 剧本早就已经写好了
这也是我这几个月看了某人的官司后不懂的地方
法律不应该是看证据 再看犯后态度吗?
什么时候可以不看证据 只看态度了?
还能说出 不知悔改 不肯认罪 建议重判之类的话
啊 干 人家就自认无辜 还有硬逼人悔改认罪的?
那跟大陆抓到犯人 都要犯人录个自我认罪的影片公布于众有何不同?
而且他们很少在上诉的 你上诉就代表你死不悔改
我就好奇 假设啦
我明明没有 偷东西
然后警察传我 我不去 直接说你移送法办就好
到了检察官那 我又全程不讲话 因为我很清楚自己没偷
那检察官会不会因为我态度恶劣 完全不配合调查
随便编个我偷东西的情节起诉我啊?
各位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