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eboy (揪立)》之铭言:
: 阿是这样啦
: 现在是只要加上据传两个字就可以不算我造谣吗
: 谁说的? 网友说的 我只是拿来传而已
: 所以我可以跟那个女记者说“据传你妈外面偷客兄”
: 反正不是我说的
: 我只是转传的
: 这样算造谣吗?
就算不是造谣,也不等同完全不违法
如果像文中说法,称他人母亲在外面偷情,但实际上却未曾发生,这情况下有可能会被告
“妨害名誉”(且刑事、民事均得追诉)。
而且,按刑罚轻重程度来看
“造谣”属《社会秩序维护法》之罪,得由警察机关移送法院(但造成恐慌的话,则是不
同罪状了);
而“妨害名誉”则为《刑法》之罪,须由检察官提起公诉
广义而言,除非导致对造在公益上受到不法侵害,否则只能以较轻的指控论断(而且不会
留下任何案底)。
至于单纯“据传”、“据说”等类文字的用法,这边不另行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