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公视新闻网
2.记者署名:游騐慈 郭俊麟
3.完整新闻标题:内政部研议“使用权住宅” 最长可租20年禁转卖
4.完整新闻内文:
台湾的高房价,让不少人以租代买,只是长期租屋,所花费的租金也很惊人。现在内政部
正在研议“使用权住宅”,预计选在人口密集的北部找现有的社宅为范本,来满足青年的
居住需求。
OURs都市改革组织秘书长彭扬凯指出,“全力推动社会住宅的目标下,我们还有没有一些
其他的土地资源是可以拿来做使用权住宅?台湾的民间,事实上就只有传统的建商,这个
财务是要透过这20年才能够慢慢回收,这件事情上可能会让非常多的民间,他其实是缺乏
兴趣的。”
所谓的“使用权住宅”概念,就是让租屋又买不起房的民众有新的居住选项。目前内政部
研议分为民办和公办2种模式,公办是以出售或出租国有土地,售价只有市价的3到5折,
让政府兴建住宅,最长可租20年,租金则参考每月市场租金来折算,但无法转卖。
至于“地上权住宅”,则是政府公开招标设定地上权,再由地上权人盖住宅,分户卖。再
透过缴地上权利金取得地上权,价格大约是市价的5到7折,租期长达50到70年。但因为可
以出售,也容易成为炒作标的。
有专家提醒,使用权住宅如果上路,政府要如何长期维护和管理,将是考验。
台湾房屋集团趋势中心资深经理陈定中认为,“在维管的成本上面,也是政府需要后续去
考量的。是不是有那么多的人力以及经费,去维护大量的使用权型的住宅,这是一个非常
关键的未来长期成本考量。”
目前有关使用权住宅的相关使用年限和适用对象,都还要再研议,上路时程仍是未知数。
由于只有使用权,住户无权状,权利变更恐怕都需要房屋登记者同意,也就是政府或建商
,加上周转率低,是否对整体租赁需求有帮助,仍得审慎评估。
黄瑀乔/编辑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712567
6.备注: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以天为单位),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请注意
※ 备注请勿张贴三日内新闻(包含连结、标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