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逮捕柯文哲、声押彭振声 北检:有事实

楼主: j0588 (scarecrow0588)   2024-08-31 08:39:10
※ 引述《acln0816 ()》之铭言:
: 先讲结论
: 今天的争议点会在
: 刑事诉讼法第228条第4项但书的“逮捕”
: 是不是能作为被告拒绝夜间讯问而要拘束人身自由的手段?
: 首先
: 先不讨论在廉政署问了12小时
: 有没有问出东西
: 还有检察官手上到底有多少证据资料
: 这些就没人知道也不会有人能证实
: 小草说没有 柯黑说很多
: 也都是纯粹瞎猜
: 而单论诉讼程序来看
: 检察官确实就是可以夜间讯问
: 刑事诉讼法第100条之3只规定了警察才不行
: 这就是法律容许检察官可以使用的侦查手段
: 只能说
: 不爽去修法囉
: 再来是逮捕的部分
: 从早上搜索完后还让柯文哲跟媒体讲话
: 甚至是让他坐自己的车去廉政署
: 确实柯就是没有被拘提或逮捕的情形
: 至于讯问中柯说好累想走
: 因为上面已经讲过了检察官确实是可以夜间讯问的
: 他没问完当然不会让你走
: 原本没要拘束人身自由也得拘束了
: 那该怎么拘束呢?
: 今天既然争议在逮捕
: 就不讨论其他的了
: 而逮捕有三种情形
: 刑事诉讼法第87条、第88条、第228条第4项但书
: 反正柯肯定不是现行犯或通缉犯就不讨论前两条了
: 而依声明稿北检适用的也确实第228条
: 这就是所谓的“逮捕前置原则”
: 也就是在想羁押被告前一定要先做“逮捕”的动作
: 当然这是为了配合第93条的24小时限制
: 不能让被告的人身自由在还没被法院裁准前有过久的侵害
: 所以我个人认为这个逮捕挺形式的
: 问完了想羁押
: 所以再做个逮捕的动作然后马上声请羁押
: 蛮脱裤子放屁的
: 但规定就是规定
: 检察官想羁押就只能照做
: 因为今天柯是晚上12点半走进地检的
: 再快我猜也是1点开始讯问
: 2点多柯就不想再给问了
: 除非加上廉政署的讯问
: 以及这段一个多小时北检的讯问
: 就足以让检察官有声请柯羁押的必要
: 不然只是为了不让柯离开而适用刑事诉讼法第228条第4项但书的逮捕确实很有的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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