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柯文哲“上车前”想说话遭悍女检打断 怒

楼主: whaskey (whaskey)   2024-08-30 18:20:57
依刑事诉讼法刑诉第71条第2项、第4项,
传唤:应记载左列事项:
一、被告之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及住所或居所。
二、案由。
三、应到之日、时、处所。
四、无正当理由不到场者,得命拘提。于侦查中由检察官签名。
简单讲 柯已经是被告 传唤不到才会拘提。
这点证人也是一样 还会罚钱~
所以今天柯不上车 照常理也不能马上铐起来带走
还是要回去跑一次程序发拘票
然后才能回来抓人~
除非一开始就认为要跑路了就会先签好拘票直接上
然后拘提不到的话 就会被通缉囉~
虽然台湾已经满街都是通缉犯了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