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那个560%容积率的裁定
实际上绝对是有问题的
京华城是地区使用变更案
条件是捐出30%地
换取
使用分区由工3—>商3
工3容积率300%
商3容积率560%
但作为分区变更条件捐出去地目
它的容积率
怎么可以灌回剩下的70%
这样算哪门子的“捐”
你该有的面积一平方公分都没少欸
原本地块100%
捐出30%,剩余70%
商3容积率560%
70%*560%=392%
明明392%(换算回全域)
才该是正常容积率
结果被凹掉
这个裁定100%图利财团
这条竟然没人吭声
※ 引述《wanubz9v (心爱我老婆 智乃我女儿)》之铭言:
: 看现在一堆人被收押 一堆人被侦查
: 但只知道这是什么容积相关的案子
: 跨容磨
: 有没有京华城弊案的懒人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