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ptic (无明)
2024-08-30 13:09:58※ 引述《iphone15 (哀凤15)》之铭言:
: 调查官:要埋伏、卧底、当间谍,要能文能武
: 检察官:负责起诉被告,只负责起诉
: 法官:要下最终判决判,心理压力很大,被不少人怨恨。
: 检、调、法官,谁压力最大?
: 调查官=法官》检察官
: 不知道这样的顺序是否中肯?
理论上应该这样说:
调查官需要在不被受到瞩目(注意)的情况下,准备处理嫌疑犯;检察官则需要对案件负
责到底(即到所有上诉程序定谳);而法官则是定人生死的
尤其是人命关天的案件,一旦判决不符合外界的期待,法官就会成为众矢之的,如此一来
非常麻烦
但不管怎样讲
压力应该要如此排序才对:
有死刑:法官 → 检察官 → 调查官
无死刑:检察官 → 法官 → 调查官
调查官除非搞到人犯逃逸(或为违反法理、伦理之行为)
否则应不会受到过多重视
因为除非动机是容易让人揣摩、预测的(如此状况还给派案的话,只能讲还真够胆),否
则应无必要背负过多重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