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补助款修法建议

楼主: pavlov (海风)   2024-08-29 01:26:37
深究补助款的要旨似乎和现实的公平性有违背,选后的补助款依法不得偿还选前个人因选举
需要的个人贷款,而必须用于选后政党及选举需要。但你都选上了你还要钱选什么?这无异
于将补助款帮政党高层开小金库。
若能比照加拿大允许使用补助款来偿还候选人在选前的贷款,ChatGPT建议需要修改现行的
法律条文。下面是对现有法律条文的改前和改后对照,基于《选举罢免法》的相关规定。
改前条文
《选举罢免法》第31条(现行):
“候选人选举经费的使用,应以选举活动、选举宣传及其他有关选举事宜为限,不得用于个
人生活费用、贷款偿还及其他与选举无关的用途。”
改后条文建议
《选举罢免法》第31条(修改后建议):
“候选人选举经费的使用,应以选举活动、选举宣传及其他有关选举事宜为限。选举补助款
可用于偿还候选人选前为选举目的所支付的合法贷款,但不得用于个人生活费用及其他与选
举无关的用途。”
改动说明
原条文:明确禁止使用选举经费来偿还个人贷款或其他非选举相关支出。
修改后条文:允许使用选举补助款偿还候选人为选举目的而负担的合法贷款,同时保持禁止
将补助款用于个人生活费或与选举无关的用途。
相关法律参考
《选举罢免法》第38条(现行):
“选举经费使用的审核和报告由选举委员会负责,应接受审核和公开透明。”
《选举罢免法》第38条(修改后建议):
“选举经费的使用,包括用于偿还选前合法贷款,需接受选举委员会的审核和公开透明报告
。”
说明
修改《选举罢免法》第31条可以使补助款的使用范围更加灵活,允许偿还选举相关的合法贷
款。
修改《选举罢免法》第38条则强调对于所有资金使用,包括偿还贷款的部分,进行审核和透
明报告,以保障资金的公正使用。
这些修改建议有助于台湾引入更灵活的选举资金使用方式,并平衡选举公平性与候选人的财
务压力。
希望有立委助理来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