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视新闻
记者 林耿郁
涉剀剀虐死案遭起诉 女社工喊冤“我被社会性死亡”
新北市一岁男童剀剀惨遭虐死案,检方除起诉刘姓保母姊妹外,也对陈姓女社工提起过失
致死、伪造文书等刑事诉讼;不过陈姓社工今(27)日稍早发出新闻稿,强调自己被“未
审先判”,自己将全力争取清白!
陈姓女社工透过律师发函喊冤,全文内容如下:
一、本案从检警侦办之初,相关侦查过程之资讯即不断外泄,舆论风向均误导社工未实际
访视,一再形塑社工包庇保母之罪犯形象,完全违反侦查不公开。尤有甚者,今(2024)
年3月12日,社工一接到电话通知,即前往机构配合调查,全程精神状况稳定、无任何伤
人自伤举措,当天却被以“无正当理由不到场”为由拘提并上铐,再刻意让媒体拍摄,此
等违法执法手段,使社工在接受侦讯前,某程度已被宣告社会性死亡。
二、关于案发以来媒体报导指称:社工未实际访视而伪造工作记录、收受回扣、包庇保母
等,均属不实报导。针对究竟有无访视一事,检方经查证社工提出之访视照片、影片、对
话纪录、医疗单据等,即未再提出质疑。另检方经调阅相关金流及对话纪录后,亦厘清社
工确无收受回扣、与保母具私人情谊等情事。但此等错误报导,使案件虽在侦查中,舆论
却已未审先判。
三、 今检方起诉理由,大致系以:
(一)社工虽皆有亲自到场访视,但未能发觉刘保母所罗织的谎言、未能辨识伤势系受虐所
致,进而为儿虐通报。社工未能因应受伤情况,增加访视频率或进行不定期访视,以发觉
虐待情事,故认社工涉犯过失致死罪。
(二)社工工作纪录内容,因与他人记忆有异,且社工无法提出录音或相关证据,证明其记
录为真,而遭检方认定涉嫌业务登载不实。
四、然而,检方所援引社政机关儿童及少年保护案件通报处理、调查及处遇服务作业程序
应系针对“通报后之保护个案”;卫生福利部居家托育服务中心访视辅导工作指引,规范
对象应系“居家服务中心之社工”上开规定于本案是否有所适用,诚有疑义。
五、身处社会安全网第一线的社工,并无知情不报、见死不救、蓄意包庇之情形,对于案
发当时刘保母对剀剀危险举动亦无预见可能性,却以:“你应该识破谎言,察觉真相”、
“你应该采取更好的访视措施”等将注意义务处于还能更好的假设,对社工起诉,使刑法
“过失责任”变为“结果论”。
六、刘保母的蓄意欺瞒,使本案社工及社会局访视人员、牙医均遭蒙骗,却要本案社工一
人扛起过失致死等刑责,对于这样起诉的结果深表遗憾与不解。社工将在后续司法审理中
,持续配合调查,针对起诉书就事实及规范有所误解之处,将逐一还原厘清,证明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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