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已经很熟悉这些剧情:
台湾很重视加害者的人权,判刑也是非常非常小心,除非你得罪党
1. 交通:开车撞死人不用被判几年,不用和解也不会被判多重,微罪不检举,
你被路口违规停的车挡到视线出车祸残障或死亡都是你自找的
2. 杀人未遂、重伤害:可以看到不用被判超过五六年,杀人了也不会真的判多重
3. 贪污:这看你在哪个政党,有时候300万没事、有时候党内派系斗争500万会有事,
跟错主子466元会出大事
当然,我们没什么作为的三党立委们不会修法改变这些荒谬的刑度,
法官们也不会判多重,除非发生在他们自己身上,诈骗一条龙就更不用说了
这些让我们学到了什么?希望他们再努力一点,让所有人知道台湾司法没有吓阻力,
出事了,大家会用自己的正义,用私刑来处理。谢谢司法改革,你们让台湾变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