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国民党逆转赢了!党产会追征旧中央党部11

楼主: minche   2024-08-26 18:10:54
国民党逆转赢了!党产会追征旧中央党部11.3亿 更一审判决出炉
联合报/ 记者林孟洁/台北即时报导
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认定国民党旧中央党部借用、租用、承购均不合法,追征出售不当党
产价额11亿3972万元,国民党不服提告,一审判决国民党败诉,判决被最高行政法院废弃
,发回更审;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审今逆转改判国民党胜诉,撤销党产会处分,可上诉

党产会指国民党在1966年与财政部签订借用契约,将位于中山南路11号的建物供办公厅使
用,1971年11月30日期满后未再续借;1983年才再订约承租,并于1990年申请承购该不动
产,当年6月买下、取得所有权。国民党后来拆除原建筑,并于1998年改建成党部大楼,
2006年3月将土地及建筑物以23亿元卖给财团法人张荣发基金会。
北高行一审认为,国民党取得不动产的历程,不仅借用、租赁及承购行为,不符合当时的
国有财产法规定,就算形式上看来合法,但自国家取得这些财产,并利用累积成政党财产
,违反宪法所彰显自由民主宪政秩序价值,符合党产条例中“不当取得财产”定义,判决
国民党败诉。
国民党不服提上诉,最高行认为,国民党1990年6月底承购土地及原建物,1995年4月将原
建物拆除,1998年重新盖大楼,2006年3月24日将房地买给张荣发基金会,最高行认为土
地及原建物在2016年8月10日党产条例公布施行时已非国民党所有的财产,而是第三人张
荣发基本会所有,应适用党产条例第5条第2项规定,而非同条第1项。
此外,国民党1990年间承购房地,其中土地的计价是财政部依当时土地公告现值加计2成
,即3亿7404万元出售;而原建物部分计价是按台北市税捐稽征机关查估,当年度价额307
万元,最高行认为没说明是否为“交易时显不相当之对价取得之财产”。
最高行指出,党产会究竟是依党产条例第5条第1项或第2项规定来认定房地为不当取得的
财产?如果是后者,怎么认定是以“交易时显不相当之对价”所取得?一审没厘清,废弃
发回更审;北高行今更一审宣判。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186822
哇,国民党竟然在这时候胜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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