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三立新闻网
2.记者署名:
林昱孜
3.完整新闻标题:
独家/垦丁南湾沙滩“阳伞出租业者”年缴金额曝光!网惊:1周末就回本
4.完整新闻内文:
垦丁沙滩出现“阳伞乱象”,网友直言此行为玩烂垦丁,垦管处为了遏止此现象,南湾沙
滩于去年4月对外公开招标,3家水上游憩业者取得经营权,未来白砂及帆船石沙滩也将采
取此模式委外经营。不少人人好奇,获得经营权的业者须缴纳多少营运权利金?金额曝光
后,不少人傻眼:“这一年的费用一个周末就赚回来了吧?”。学者表示,委外经营(OT
)在人力短缺、公部门经费有限状况下,属于现在趋势,权利金的设定属于市场机制,但
公部门必须有效行使公权力。
大热天到南湾沙滩玩水消暑,没有遮阴阳伞,不想晒太阳,现场就有人来询问要不要用租
的,一次300元不限时间,还提供塑胶椅;但偏偏有些游客早就准备好,业者眼见没得赚
,就要对方走远点,这将沙滩“占地为王”情况,不只南湾,白砂沙滩也有,而且不是只
有一个人遇到,网友一PO文后,立刻引起许多人共鸣。垦管处出面解释,过去确实接获“
阳伞乱象”反应,因此去年南湾沙滩公开招标,由3业者委外经营,且必须遵照契约规范
,违规情节严重者,可禁止营业。
此话一出,立刻引起网友好奇,到底要缴交多少权利金才能够在沙滩上做生意?得标的3
家业者,在签约前缴纳3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而营业的权利金价码曝光,水上摩托车(每
辆)4000元/年、阳伞承租(位)2000元/年、水上摩托车及阳伞6000元/年。尽管想要
沙滩上做生意,还要负责维持该处的环境清洁,但这每年2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营运权利
金,让不少民众听完相当惊讶,因为以一年6000元的营运权利金计算,只要租出20支阳伞
就回本。
“租金太少,而且一根根插在那里真的蛮丑的,厂商不能在有游客要用的时候才插上去吗
?”,民众王小姐认为,虽然规定业者需要协助维护沙滩环境,但不太相信真的有人负责
清洁;罗小姐听完价格,直呼自己也要去插旗,缴一年不只赚10倍吧;戴小姐认为,使用
者付费合理,但应该要让游客自己选择跟谁租,也不该限制游客要在哪插阳伞。
对此,高雄餐旅大学观光研究所教授刘喜临表示,其实委外经营(OT)在人力短缺、公部
门经费有限状况下,属于现在趋势,但公部门如何执行公权力,是很重要的一环,不能委
外经营后就不管理;至于如何管理?刘说,若是出现争议事件、违反事项就记点,超过一
定的点数,取消经营管理资格,这是公部门在行政命令上,能够进行的强制规范。
至于营业权利金的设定,刘认为,此为市场机制,随着委外经营时间拉长,届时公部门也
会依照实际营运状况,在重新签订契约时,调整权利金及内容。刘表示,垦管处应该抛下
“保育为主、游憩为辅”的包袱,在沙滩管理、行销这一块,应该要更多说明,让消费者
知悉每一个沙滩的管理模式,不想被阳伞业者打扰,就可以选择前往小湾等其他沙滩,“
只要消费者知悉、认同,才会到那里去,很多的纠纷都是消费者不知道,到了才发现怎么
会这样,自然就会产生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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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阳伞承租(位)2000元/年 ???
一片沙滩分四区 一区一年2000??
是我误会这个意思 还是真的是这个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