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铭言:
: https://ethics.moe.edu.tw/
: 依照最高法院84年台上字第419号刑事判决的见解,
: “所谓‘引用’,系援引他人著作用于自己著作之中。所引用他人创作之部分与自己创作
: 之部分,必须可加以区辨,否则属于‘剽窃’、‘抄袭’而非引用 。”
: "
: 台湾的规定就是这样
: ㄎㄎ
他这个意思是说我们在写论文时经常会引 比如 A6说法官是笨蛋,那这边就必须加以
著名可以区分
比如 A6如何辨识法官是笨蛋(2004)一文明确讲到法官是笨蛋
不能说法官是笨蛋这样带过
必须要让你的文章和引用的文献有明显的区隔
在来就是拿钱的,就是要销案子的,基本上在台湾实务上就是找个学生以这个题目
来写一篇论文,然后再把那篇论文改了,里面一些东西会一样
这个大家都知道怎么回事基本上不会因此特别认定学生是抄袭,简单讲就是血汗奴工咩
最后就是发期刊的基本上就是把论文直接改成概述里面其实差不了很多,这种也不会
被认定是抄袭
简单的说在抄袭上面主要是看你的研究核心还有是不是你去做研究的,通常前面用文献
相同太高或是其他一些小缺失大部分都会放给他过就是让他改一改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