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彰化男国道逼车害对方翻10圈“5岁童枉死

楼主: victor87710 (路过的杂兵)   2024-08-23 18:28:39
1.媒体来源:
TVBS
2.记者署名:
林冠丞
3.完整新闻标题:
彰化男国道逼车害对方翻10圈“5岁童枉死” 一审判3年2月
4.完整新闻内文:
国道1号彰化路段2023年发生一起死亡事故,一名67岁张姓男子,因不满42岁辛女超车,
一气之下恶意高速逼车,导致辛女失控翻车,车内5岁男童喷飞惨死,且张男还肇事逃逸
,彰化地院一审认为,张男态度恶劣,未见悔意,依过失致死、肇事致人死伤逃逸罪,合
计判处3年2月,辛女依过失致死,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可上诉。
事发于2023年2月23日,辛女载着2个年幼孩子跟朋友,准备南下回高雄,途中因超车纠纷
,遭张男按喇叭与闪大灯,还以时速140公里变换车道逼车,再两度煞停,导致辛女车子
失控翻滚10圈,车内5岁辛姓男童喷飞车外伤重不治,还造成3人轻重伤,没想到事后张男
还迳自离去。
检警事后依过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嫌起诉张男,另辛女未帮儿子设置安全座椅,同样依
过失致死罪嫌起诉。不过张男辩称,是辛女硬要超车,才会按喇叭与闪大灯,否认恶意逼
车,且他称不知有事故发生,才没有停车,不是肇逃。
而彰化地院一审时,认定张男未保持前后两车的行车安全距离,驶入辛女前方,并骤然煞
车的过失驾车行为,造成辛女为闪避才翻覆,更致5岁童受伤死亡。
此外,法官审酌张男未与辛女达成和解,还曾“关说承办法官”,犯后态度恶劣,足未见
悔意,应予从重,依过失致死处1年10月徒刑,另肇事致人死伤逃逸罪,则判处2年2月徒
刑,应执行有期徒刑3年2月;至于辛女犯后态度良好,依过失致死,处有期徒刑1年,缓
刑2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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