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口腔癌世界第一 陈时中接受监委质问:年

楼主: qq204 (好想放假...)   2024-08-23 13:57:53
1.媒体来源:
newtalk
2.记者署名:
林朝亿
3.完整新闻标题:
口腔癌世界第一 陈时中接受监委质问:年底提出槟榔专法
4.完整新闻内文:
针对食用槟榔导致口腔癌等危害,应该制定专法规范,监委今(23)日发出新闻稿表示,行
政院政务委员陈时中接受监委质问时表示,过去因槟榔涉及环境、经济、文化等层面,问
题盘根错节,但为保障国人健康,制定专法的时机到了,预计今(113)年底提出草案。
监察委员赵永清、范巽绿、萧自佑等3人今日发出新闻稿表示,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
自西元2003年早已发布“槟榔子属第一类致癌物”警讯,且嚼食槟榔除造成口腔癌外,也
与食道癌形成相关,依最新110年资料统计,我国每年约有超过1万1,000人次罹患口腔癌
、食道癌,因此死亡人数约计5,425人次,每年健保医疗费用支出已逐年增加至140亿(点)

我国口腔癌发生率高居世界第一,土耳其甚至将槟榔视为毒品,连生产大国(泰国)因口腔
癌为该国第一大癌症,已逐步推动管制运动并禁止进口,反观我国对于槟榔的管理,长达
20年无积极作为。
监察院调查后于110年11月纠正行政院,经过将近3年的时间,行政院竟仍无具体管理进展
,监察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财政及经济、教育及文化委员会第6届第33次联席会议于
113年8月21日请行政院到院接受质问,由陈时中政务委员率卫生福利部部长邱泰源、农业
部政次黄昭钦等主管人员出席说明。
监委表示,本案质问理由及重点包括:
一、本纠正案自110年11月提出迄今已将近3年,且期间为表示监察院的重视,于110年12
月28日巡察行政院时,就“槟榔危害防制”议题提出发言,时任行政院苏贞昌院长表示:
“各部会通力合作解决槟榔问题。”后于本案追踪期间,未见行政院有何具体改善事项。
112年1月13日询问时任行政院林万亿政务委员,他承诺:“卫福部于3个月内提供研议结
果及结论,若现行法律无法解决问题,就立专法。”以及时任卫福部薛瑞元部长表示:“
回去研议在口腔健康法进行规范。”但是,历经监察院多次核签追踪,行政院总表示,各
部会皆本于权责于各自主管法规范围内进行管理、评估修正口腔健康法以纳管槟榔或研议
制定专法等。可见,槟榔危害防制专法制定或口腔健康法修法等进度,仍处于原点。
二、过去行政院总表示,由各部会本其专业权责及主管法规,推行槟榔防制相关工作即可
,但是有很多是现行法律架构管不到的,也就是无法可管,例如本案提出纠正迄今,无论
是槟榔贩卖对象(青少年)、包装警语、红白灰等“毒上加毒”的添加物等,均未见有积极
管理。
三、卫福部认定槟榔不是食品,不适用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农业部也认为槟榔不是农作
物,因此长期以来,无法可管,但是,即使农业部持续办理槟榔废园转作相关计画,槟榔
种植面积仍将近4万公顷,高居国内第二大,仅次于稻米。
四、土耳其早已规范禁止槟榔贩售及嚼食,甚至将槟榔列为毒品,其他国家包括加拿大、
巴基斯坦、马绍尔群岛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均禁止槟榔的进口与销售,部分甚至有相
关罚则。
政务委员陈时中率部长卫福部邱泰源、农业部政务次长黄昭钦等主管人员,就监察院的质
问回应:“将立专法管理,槟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预定于113年底至114年初送行政院
!”陈时中说明,过去因槟榔涉及环境、经济、文化等层面,问题盘根错节,但为保障国
人健康,制定专法的时机到了,预计今(113)年底提出草案;其他关于槟榔废园转作诱因
强化、劳工职场环境及青少年卫教宣导、原住民族文化对策等,也将一并检讨。
提案委员进一步表示,在立法前,仍应加强槟榔危害管理措施,包括槟榔进口管制、红白
灰危害成分抽验、强化槟榔园废园转作诱因、加强校园禁槟宣导、强化青少年不得购买槟
榔的稽查作为等;另也请行政院尽速提出推动槟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立法之作业期程
,并强化与民众的沟通,希望各界都能正视槟榔对于国人健康的严重危害。
最后,监察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相关联席会议表示,请行政院就监察委员质问的
相关问题,于1个月内函复监察院,本院将持续追踪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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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菸酒都纳管了结果这更垃圾的到现在依然乐逍遥
睡了这么久总算想起这垃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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