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证交法的特别背信罪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4-08-22 21:38:30
※ 引述《CYL770106 (问心无愧)》之铭言:
: 刚刚今天百万瓜农哭晕在厕所里
: 不过不要灰心
: 想嫁给中信公子当新娘
: 或许证交法的特别背信罪还走得通
: 加油
说这种壮胆话之前,得先思考一下...
构成条件:
一、“处理他人事务”:指某甲受到某乙的委托、委任来处理某乙的事务
二、“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损害本人之利益”中:
“意图”:指在做违背任务行为的当下,就有犯本罪的想法或预期,亦即本罪是要处
罚“意图犯”,在主观要件的认定很严格。
三、要“致生损害于本人的财产或其他利益”
这三者缺一不可,否认自然难以成立背信罪。
回到案件本身,这有损及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吗?
就算真的有,也必须有人得到受到损害之后的利益,才能成立相当犯罪
否则这种论调,原则上无发生之可能。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