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记者署名:陈昆福、赵蔡州
3.完整新闻标题:恒春警分局一组长“包庇私娼寮”羁押禁见 警局火速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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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整新闻内文:113-08-22
屏东县恒春警分局上任仅二个多月的一组长曾炳恩被指空,涉嫌在任职内埔警分局龙泉派出所长时,伙同前内埔分局一组长林昆玉等人包庇多间私娼寮及特殊行业。屏东地检署廿日首次传唤他到案说明,并于廿一日二度传唤他进行讯问,讯后认为他涉案情节重大,将他声押禁见获准。
屏东地检署一百十一年七月接获线报,已经退休的前内埔警分局一组长林昆玉、退休员警利姓及程姓员警共三人涉嫌在一百零四年负责稽查八大行业时,包庇内埔乡有名的“江南巷”多间私娼寮及其他特殊行业,检察官复讯后将三人分别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侦办,羁押三人并裁定涉案王姓业者交保。
时任内埔警分局龙泉派出所长曾炳恩当年也一度被检方怀疑涉案,不过经调查后无事,县警局后续将他转调到行政科担任警务员,又在二个多月前将他调任到恒春警分局一组长,直到检方近日掌握新证据重启侦办,廿日首次传唤他到案说明请回,廿一日二度传唤他进行讯问,复讯后将他声押禁见,法院裁定获准。
屏东县警察局长戴台捷针对此案深表痛心及震怒,除了立即将曾炳恩依警察人员人事条例报请警政署办理停职处分外,也秉持“毋枉毋纵、依法究办”的原则配合地检署从速调查,如违法属实,将从严究责绝不宽贷,以端正优良警察风纪,避免类似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