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高虹安诬告案 判决关键:确实有大量抄袭

楼主: james7923 (福 女口 王)   2024-08-22 07:23:26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张文川、洪美秀
3.完整新闻标题:
北院指出 高拿论文增补版本提告 有诬告的直接故意
〔记者张文川、洪美秀/综合报导〕旅美教授陈时奋(笔名翁达瑞)控告停职中的新竹市
长高虹安诬告罪,台北地院昨认定高有罪,判刑十月。判决指出,高虹安二○二二年八月
十日向辛辛那提大学增补她的博士论文,新增对资策会的致谢词;八月廿六日再持新版本
论文向北检控告陈加重诽谤,且高的博论确实有大量抄袭,高却为了新竹市长选情而提告
,有诬告的直接故意,判高有罪。
法官斥高 以司法使批评者噤声
合议庭审判长曾名阜、受命法官蔡宗儒、陪席法官黄瑞成判决指出,高虹安于因应遭人质
疑论文有抄袭瑕疵时,是采“挤牙膏”处理模式,当被质疑抄袭资策会第一篇期刊论文时
,就只针对该篇论文回应,要求校方将其增补博论的参考文献;但尚未被外界发现、质疑
的第二篇期刊论文,她就未一并主动增补,可见她显然意图侥幸,抱持“被发现再处理”
的心态,足证高虹安有认知到她的博论有抄袭的情况。
判决关键在于,高虹安八月廿六日赴北检按铃告陈时奋时,并非以陈发文时所见的博士论
文原始版本为证据,而是以八月十日增补谢词后的新版本博论为证据,证明她有使陈遭受
刑事追诉、处罚的故意及意图。
合议庭批高虹安明知她的博论有抄袭资策会的两篇期刊论文,却因时逢选举,为避免陈时
奋的质疑文章影响她的选情,而虚构不实提告诽谤,致陈无端遭受侦查,陷入被刑事追诉
的风险,高虚耗侦查资源、妨害司法权行使的行为,甚为不该。
高不思抄袭事实 犯后态度不佳
北院认定,高虹安提告的动机是“以司法做为使批评者噤声之工具”,提告时大张旗鼓按
铃申告并受访,要求当时真实身分尚未曝光的陈时奋不要躲在萤幕后面,待达成她的政治
目的后,再默默递状向检方减缩告诉范围,只告陈所称她被指导教授除名、论文被下架的
言论,不愿告论文抄袭的部分。审酌高虹安犯后不思她博论抄袭的事实,一概否认犯行、
饰词狡辩,犯后态度不佳,量刑十月。
资策会也提刑事自诉控告高虹安涉违反著作权法,但北院认定已逾六个月告诉期限,判决
自诉不受理。
高虹安昨透过友人发布声明,对判决表示遗憾。声明指出“本人当年提告陈时奋时,并未
凭空捏造事实或证据,无论是美国校方两度给予学术论文无不当之函文,或资策会一一○
年已启动内部调查并回复其‘无智财权违法’,这些证据并经法院采为资策会自诉案不受
理判决之证据,足可证明本人并无诬告之故意,更无捏造事实或证据。”
4.完整新闻内文: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663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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