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法官判高虹安诬告的逻辑根本泼皮

楼主: a90636 (何昶)   2024-08-22 04: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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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根本被钓进经典逻辑的死亡陷阱
我一步步跟大家解释这里面的八阵图在哪
各位如果碰过分析哲学的经典逻辑就知道
有效论证的定义是:前提为假or结论为真
翁去年放话的内容,一句话说就是:
“if下架,then怀疑你抄袭or被撤销学位”
然后高告他诽谤,然后翁以提诉诬告回击
如果这时候法官只要把翁说的结论
心证其一为真,那麽翁说的话根据刚刚的定义
就可以无视前提,也依然是一个有效的论证
而这时候法官的逻辑大绝就出现了
撤销学位不太可能被心证
抄袭也不太可能因为法律没有严格定义
而且各校各国各学界都不一样
但高这时候做了一件事:
把修正版当作呈堂证供!
这下好了!虽然严格学术意义的抄袭不满足
但是“观感”上你好像自证抄袭
所以结论其一成立,因此为有效论证
而因为这个“自证”成立,
使得高的立场在庭上前瞬间变成:
“你明明当初认为翁说的是一个有效论证,
结果你却还要告他诽谤!”
所以诬告要件“意图”成立
并且诽谤属刑事,因此诬告bingoss!
———
而这哪里有问题?
把刚刚的东西造样造句就知道了:
“A看B不爽骂B政治垃圾
结果B告A诽谤
A告B诬告
然后结论(政治垃圾)被法官‘心证’成立,
因此B一定被判诬告”
换句话说只要法官认为“结论为真”
有效论证就成立,诬告就会直接反杀
但是各位不会觉得
法官可以直接认为某个政治人物就是垃圾
然后判B诬告
哪里怪怪的吗——
没错,就是可以心证的范围
如果连一个政治人物垃圾不垃圾
各位都对法官如此心证感到存疑
那麽更不要说“论文抄袭的标准”
没有多少人苟同这是可以被心证的
因为它更相对有明确的标准
而且,换版是“自证”的强烈证据?
别人是不是也可以说:
“喔~高虹安可能怕法官不认学校标准
故意挑剔细节,所以只好准备一份
‘庭上观感不会觉得是抄袭’的版本
来避免法庭上无谓的攻防?
不代表他认为有学术意义上的抄袭?”
而且从结果来看,高若假设法官用观感来心证
也证明了他是对的
高只要告翁诽谤,无论改还是不改,他都是死路
因为既然你改版,法官就可以心证抄袭
那麽你不改,也可以因为别的理由被心证抄袭
所以重点根本不是改还是不改
重点是这件事为什么可以拿来心证?
//刑事诉讼法第155条第1项但书:“……但不得违背经验法则及论理法则。”
意思是说,即便法官可以自由判断事实存否,但不可以违背论理及经验法则。所谓论理法
则,就是逻辑。经验法则,就是整个社会长久以来的生活累积萃取下来,对某些事件的一
般性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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