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ickyshan (逗比小精灵)》之铭言:
: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自字第38号诬告案件新闻稿
: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1148245-a1d42-1.html
但其于111年7月担任第十届立法委员期间获民众党提名代表参选新竹市长后,因见笔名“
翁达瑞”之陈时奋陆续于110年9月23日以篇名〈被指导教授除名的高虹安〉、同年10月18
日以篇名〈师生合谋之学术不伦:李杰与高虹安的故事〉、111年7月22日以篇名〈高虹安
退出政坛吧!〉等质疑本案博士论文抄袭之Facebook发文对其选情不利,竟意图使陈时奋
受刑事处分,基于诬告之直接故意,于111年8月26日以刑事告诉状主张陈时奋所述不实,
而对陈时奋提出加重诽谤罪之告诉
3、 此外,从被告为前案告诉时,不以自诉人发文时所见原始之本案博士论文版本作为证
据,反而系以110年8月10日增补致谢词后之版本作为证据,益见被告有使自诉人受刑事追
诉、处罚之故意及意图甚明。
单纯来看一下时间轴
110年8月10日之前陈时奋看到的版本
110年8月10日增补致谢词后之版本
110年9月23日陈时奋首次批评高虹安
111年8月26日高虹安告陈时奋妨碍名誉,导致被判诬告罪10个月
原来拿批评文章时间点之前的证据
也能被法官认定有诬告的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