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整个判决荒腔走板到让人看不下去...
撇除政治立场,我真的怀疑学法的人能接受这种判决理由?
在有教授的那封信的前提下,
法官说高主观知道自己是抄袭这件事真的很莫名其妙。
因为有教授的信件,高非常有可能不认为自己是存在抄袭的可能性,
而法官这样的判决明显存在一个逻辑,
那就是高也认为教授的信只是个人意见,而高自己认为自己是有抄袭的,
这个逻辑到底有谁能接受?
法官自己要认为那封信是个人意见那是他家的事情,
他怎么能默认别人也认为那只是个人意见?
看了贪污的判决已经觉得很夸张了,这个诬告的判决更扯,
直接无视台面上的证据,甚至还默认别人的想法,这真的能叫做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