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基法40年大修?》加班工时弹性和费率
2024-08-20
焦点事件
文:孙穷理
“劳基法二修”的重中之重是“加班”,《劳基法》第32条第2项,一个月不能超过46小
时。
“二修”想提高上限,更重要的是“弹性应用”,在一段时间(好比说是半年)内,这个
月没用完的加班额度,可以移到别个月用;这有个名词,叫“工时银行”。
后来修法,是经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一个月加班上限可以调高到54小时,每3个月不能
超过138(46×3)小时,对于希望增加加班时数,或者让它更有弹性的人来说,这个结果
,大概是“差强人意”;而如果官方推动修法,继续增加加班工时,和更加弹性化,推进
这个“二修”的未竟之志,应该会是重点。
>>劳基法二修前
月份 第一个月 第二个月 第三个月
产能 没订单 还好 订单满档
加班上限 46小时 46小时 46小时
实际加班 0小时 20小时 46小时
状况 老板:最好无薪假 马马虎虎 老板:加班额度不够
工人:没班可加 工人:想加班也不行
>>二修结果
月份 第一个月 第二个月 第三个月
产能 没订单 还好 订单满档
加班上限 可调整期间(加起来不超过138小时)
54小时 54小时 54小时
实际加班 0小时 20小时 54小时
状况 老板:最好无薪假 马马虎虎 老板:加班上限才加8小时,根本不够
工人:没班可 工人:累,但也想加班
>>未来可能弹性化的修正
月份 第一个月 第二个月 第三个月
加班上限 可调整期间(138小时)→加长?
54小时↑提高? 54小时↑提高? 54小时↑提高?
老板永远希望有最大的弹性,最好什么都别管;那工人呢?缩短工时希望的是有更多的休
闲时间,加班越少越好,是这样吗?这样想的,恐怕不是多数。
所以,如果过一阵子赖政府再来个《劳基法》大修,工人会怎么面对这个“加班工时弹性
”的力量?难说。
在这个《劳基法》面临40年大修的时候,全国各地产总、各产职业类别的总工会、产职业
工会、中华电信工会、工伤协会和台湾国际劳工协会等组成了一个“尊严劳动修法联盟”
,提出一份《劳基法》修法草案*。
反正官方草案也还没提出来,对“加班工时弹性”,还不需表态,但不管支不支持更加弹
性化,一定有的共识,就是“得加钱”!
现在《劳基法》第24条,加班的费率,前2个小时时薪是“1⅓倍”,之后是“1⅔倍”,
“联盟”主张提高到“2倍”和“3倍”。
*表格
https://eventsinfocus.org/issues/7147696
https://eventsinfocus.org/news/7147702
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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