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25岁国中女师…连3天把学生带回家激战!

楼主: e04su3   2024-08-20 21:01:02
※ 引述《csi9507121 (Corydoras)》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三立
: 2.记者署名:
: 记者陈弘逸/桃园报导
: 3.完整新闻标题:
: 25岁国中女师…连3天把学生带回家激战!母见大量“草莓”揭离谱真相
: 4.完整新闻内文:
: 25岁国中女老师小花(化名),去年在桃园某中学任教时,竟与一名未满16岁男学生发生
: 肉体关系,且连续三天都把人带回租屋处激战,事后男学生父母发现大量吻痕,此案曝光
: 。审理时小花认罪并呈悔过书,表明深切自责,法官认为,她无再犯之虞,判缓刑3年,
: 判决确定,须向公库支付10万元,全案可上诉。
: 判决指出,25岁国中女老师小花(化名),在桃园某中学任教时,在2023年5月26日至27
: 日,趁放学时间,带14岁以上未满16岁一名男学生小明(化名),到租屋处,至少发生3
: 次肉体关系。
: 事后小明放学回家,母亲发现儿子身上有大量吻痕,到学校查访并报警,此案因此曝光,
: 虽然女老师小花未违反小明意愿,但已触犯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罪遭送办
: 。
: 警询、侦讯及审理时,小花都坦承犯案,法庭上还呈悔过书,深切自责,虽有意愿调解,
: 遭小明父母拒绝,而未能达成调解;不过法官考量她,没有前科,素行良好,认无再犯之
: 虞。
: 法院审理后,将小花依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子为性交,共3罪,各处4个月有期
: 徒刑,应执行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3年,应于判决确定的翌日起半年内,向公库支付10万
: 元。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17245&p=0
: 6.备注:
: 我国中时到底在干嘛(痛哭)!
台湾司法判决真他妈没有一个标准
只能说台湾法官被说是恐龙真的不意外
看看这个案例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220/2685465.htm
同样的案例 只是男女脚色对调
这位男老师被判八年
八年耶!!!!!
酒驾杀人搞不好都判比较轻
原文的案例 是妈妈发现 马上报警
男老师的案例 事隔十年 结果判更重.......
新闻最后两段的叙述更是匪夷所思
法官认为
"曾经是交往的男女朋友 却又被认定是女学生不敢违逆师长"
有谁可以解释解释吗??
女学生不敢违逆 所以当男老师的女朋友
这认定也太随便了吧 虽不能否认这种可能
但也有可能女学生当时是也喜欢男老师(都互传调情照片了)
这多多少少有两情相悦的可能
却被直接认定是妨害性自主.........
而且已经隔十年
还被判八年........
而且我记得当初看到这新闻 法官还很气愤说男老师无悔意
这个女老师 法官就认为素行良好
问题这男学生还是特教生 这更有争议吧......
WTF......
我没有偏袒的意思 但有没有一个标准啊 难怪台湾司法被民众看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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