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LTN
2.记者署名:记者郑琪芳/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去年所得差距6.12倍 4年新低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郑琪芳/台北报导〕行政院主计总处昨公布“家庭收支调查”,二○二三年可支配
所得最高二十%与最低二十%家庭,所得差距六.一二倍、为四年最低,较上年缩小○.
○三倍,为六年来首度下降。主计总处官员表示,国内经济持续成长、失业率下降,加上
政府普发现金挹注等,使得每户可支配所得差距缩小。
每人可支配所得平均40.7万 年增4%
最高20%每户230.2万 最低20%为37.6万
根据主计总处调查,二○二三年全体家庭所得总额十三兆一六○八亿元、年增四.三%,
每户可支配所得平均数一一三.七万元、年增二.五%,每人平均数四十.七万元、年增
四%;若以中位数衡量,二○二三年每户可支配所得中位数九十六.一万元、年增二.二
%,每人中位数为三十四.九万元、年增三.七%。
若按所得高低将户数分为五组,二○二三年最高二十%家庭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二三○.
二万元、年增二.六%,最低二十%家庭平均每户三十七.六万元、年增三%,所得差距
六.一二倍、年减○.○三倍,国际间最常用以衡量分配差距的吉尼系数为○.三三九、
微减○.○○三。至于每人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数则为三.八一倍、年减○.一三倍。
主计总处官员表示,台湾经济持续成长、失业率下降、社会福利与政府补助对所得差距有
改善效果,去年政府移转收支前所得差距七.四九倍,但社福效果缩小一.二二倍、租税
效果缩小○.一五倍。
官员指出,去年政府移转给家庭部门约七四○○亿元,尤其普发六千元对低所得组影响较
大,低所得组只要增加一点,对倍数差距影响就很明显。
5.完整新闻连结: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662147
6.备注:有政府好放心(′‧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