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诈新法“科技侦查”不给救济 刑法学者:必定被宣告“违宪”
2024/08/13 TVBS/ 潘千诗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582562
为了打击诈骗,立法院在今年7月中,通过科技侦查修法,但日前基层检察官组织“剑青
检改”揪出2大争议,一是辩护人独立抗告权,二是违法科技侦查,不能救济,开轰司法
院是打诈“大破口”,司法院也重磅回击。经台大法律系教授林钰雄比对修法版本后,证
实日前总统府公布的新法,明显违反历来释宪确立的“有权利有救济”之宪法原则,将来
若提起宪法诉讼,必定会被宣告违宪。
林钰雄还提醒,实务上,警察装GPS若被质疑违法,马上就会出现是“行政”或“刑事”
法院救济的踢皮球争议。
检警打诈,2015年间出动“M化车”定位,侦破桃园龙潭机房,依恐吓等罪起诉陈姓男子
等4人;不过,法院认定,利用“M化车”蒐证欠缺法律依据,无证据能力,将4名诈团成
员判处无罪确定,再度让难产多年的《科技侦查法》草案备受关注。
基层检察官也指出,现今科技进步,诈团最爱使用能够自动回收讯息的通讯软件,若没有
犯罪证据,检察官就无法将诈团成员定罪。
如今“科技侦查”终于法制化,结果仍被基层检察官抓包,司法院“趁乱植入”辩护人“
独立抗告权”,如同“保护诈团首脑”,接着又抓包新法刻意排除司法警察违法侵害救济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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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送出的科侦法版本,包含所有违法科侦处分的救济。(图/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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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读定版的救济条文,刻意排除司法警察(官),仅限于法官、检察官所为科侦,始能救
济。(图/TVBS)
在剑青检改与司法院、律师公会一来一往舌战后,台大教授林钰雄比对了行政院今年5月9
日通过的《科技侦查及保障法》草案,以及立法院于同年7月16日三读通过的科技侦查版
本,证实行政院版,得对司法警察违法科侦提起救济,但立法院三读通过版本,刻意排除
司法警察(官)违法科侦之救济。
林钰雄表示,关于违法科侦处分,必须给予救济,本来是各家版本的共识,也是法治国的
ABC。除了行政院版科侦法之外,其他委员提案刑诉法版本,基本上都纳入了对司法警察
(官)所为违法科侦处分的救济规定。
在草案研拟几年的过程,林钰雄说他参与过的每一个版本,都是明文规定可以救济。而今
年6、7月立法过程,三读条文通过前,林钰雄已提出过该条文救济漏洞的警示,但未被采
纳,最后三读版本依然“独排众议”,刻意排除此种救济。
林钰雄反问大家原因何在?要大家别看立法理由,那是作文比赛,因为背后真正的理由,
绝对不会写在立法理由中。
林钰雄指出,无法想像在这个年代通过的科技侦查立法条文,竟然对警察违法仍然没有救
济途径。早在半世纪前,我国大法官已经确立了有权利有救济原则。欢迎各位律师道长或
被告犯罪嫌疑人等,若有警察违法科侦,务必提起宪法诉讼,这种条文必定会被宣告“违
宪”,吁请主管机关及立法委员,不要等到被宣告违宪那一刻,现在就可以重新提案,弥
补救济漏洞。
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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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比立委更大咖的内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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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委员们自己提案版本,也都可以救济违法的警察科侦。三读版本何以横空出世,
只能去问写出这种条文的有权人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