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柯文哲政治献金案 监院:已派人查核

楼主: HTC92 (中国台湾人的骄傲-92共识)   2024-08-13 22:56:08
1.媒体来源:
大纪元
2.记者署名:
常怀仁
3.完整新闻标题:
柯文哲政治献金案 监院:已派人查核
4.完整新闻内文:
【大纪元2024年08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民众党主席柯文哲陷政治
献金申报不实风波,监察院13日表示,已于派员查核113年总统、副总统选举参选人柯文哲
、吴欣盈所申报政治献金会计报告书收支情形,若发现违反《政治献金法》相关规定,依法
可处最高新台币120万元罚锾。
监察院日前公布2024总统候选人申报的会计报告书,柯文哲的政治献金申报中有3笔支出被
厂商指出并未收取费用,总金额为916万元;另有多笔募款经费以“授权金”方式转入木可
公关公司,其中有4笔金流不明,金额达1,300万元。民众党并指控会计师端木正擅自调节约
1,817万余元,漏报、误报共17笔。端木正则表示均依法令规定处理。
监察院13日表示,有关113年总统、副总统选举拟参选人柯文哲、吴欣盈所申报政治献金会
计报告书,自公开于监察院政治献金公开查阅平台后,迩来舆情反映发现多笔高额政治献金
之支用争议、拟参选人所属政党公开自承帐务瑕疵,乃至未申报选举期间募款演唱会售票收
入、另衍生指涉签证会计师违反或废弛其业务上应尽义务等质疑及检举案,监察院已于12日
派员查核。
监察院指出,依政治献金法规定,拟参选人收受政治献金收入违反第20条规定匿未登帐、违
反第11条规定未开立受赠收据、违反第21条未申报收入、违反第10条第2项未存入专户等行
为,依第30条第1项第1、2、3、6款等规定,应处6万元以上120万元以下罚锾,同条第2项明
定,未存入专户之金额并予没入;支出方面,若无合法凭证而虚报政治献金支出,则涉及故
意为不实之申报,依第30条第1项第3款规定,应处6万元以上120万以下罚锾。
最后,监察院表示,除就检举指涉情事进行厘清外,查核过程中如发现会计师查签涉及违反
相关规定,经由监察院廉政委员会决议后,将依会计师法第63条规定报请会计师惩戒委员会
惩戒,如有发现其他犯罪嫌疑,将依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移请检察机关侦办。
责任编辑:郑桦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www.epochtimes.com/b5/24/8/13/n14310517.htm
6.备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