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yton (今夜如此,夜夜皆然。)》之铭言
: 会计系路过
: 这事件没追得很仔细
: 但我真的很想搞懂一件事情:
: 民众党内部帐册记帐是不是委托端木正做的?
: 这件事对下判断其实有很大的影响
: 因为呈报给监察院的收支结算是端木正签核的
: 这边可能要介绍一些基本概念
: 首先就是做审计签证服务(Audit & Attest)的会计师
: 有一个绝对必须遵守的条件:
: 超然独立 Independence
: 签核的会计师不能与被给予签证的对象有关连
: (例如配偶父母子女等亲属关系、或是持股等等)
: 同时也不能有其他会影响判断公正性的要素
: (例如提供其他高额服务)
: 而如果提供服务的是会计师事务所
: 则关系范围会扩张到事务所的相关人事架构
: 举例来说
: 事务所的A会计师负责公司AA的审计
: 则同事务所、同样做审计的B会计师
: 一样不能持有公司AA的股票,否则独立性会出问题
: 也因此,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 每年都会要求会计师和基层员工填写独立性评估
: 会计师也会被要求提供持股明细
: 就是为了避免独立性出现问题
: 很多会计事务所同时也会提供记帐(bookkeeping)服务
: 这是被允许的
: 但有个大前提: 提供对象并非审计签证对象
: 为什么?
: 因为如果这家公司的帐是你做的,又由你来查
: 那怎么可能确保你在查的时候,能保持客观独立?
: 所以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在接非审计类的案子时
: 都要先仔细确认客户是不是同事务所的审计签证对象
: 或是是否为审计签证对象的母/子公司
: 虽然有些小型咨询研究类案子(比方说风险评估)
: 视情形可能会予以放行
: (如审计由台北办公室负责、评估由台中办公室负责)
: 但“自己査自己做的帐”这件事是100%不被允许的
: 很多人说的没错
: 会计师根本没道理帮签证对象作假帐
: 我也是这么认为
: 但前提是这本帐不是这个会计师自己做的
: 再来介绍第二个基本观念
: 会计师查核不是每个细项一一过目
: 对,所以就算是会计师签核过的财报
: 也不见得是100%正确
: 基本上签证审计在查帐上很依赖统计学概念
: 会找一些大额项目+随机抽出小额交易
: 然后去追溯相关单据等等
: 如果是查核收入
: 就会察看出货明细、运货单、入帐金额等
: 甚至会联系买家确认是否有这笔交易
: 如果是查支出
: 则会看核销纪录、出纳单据、跟支出对象确认
: 现金去跟银行确认存款
: 存货会现场清点数量
: 而如果抽查到的交易都没问题
: 依照抽查的金额跟总金额的比例
: 统计学上就能判断整份财报没问题的机率是多少
: 而这些抽查纪录则会成为会计师的查核意见基础
: 如果抽查到的交易有问题且数量庞大
: 会计师高机率会选择不出具意见
: (通常这在市场就是极大的警讯)
: 但抽查终究是抽查
: 无法排除“有问题的交易没被抽查到”的可能性
: 基本上如果公司出问题
: 无论会计师有没有照正确的审计流程作业
: 都一定会被股东告上法院
: 所以会计师很多都会买职业保险
: 如果能证明会计师没有疏失,则保险可以cover赔偿
: (也因此底稿存留才如此重要)
: 回来讲抽查本身
: 上面说过,独立性对审计签证是绝对必要的
: 但在实务操作上,因为付钱的是查核对象
: 为了不丢掉客户
: 很多时候如果抽查到的交易有不正确的地方
: 比起直接用不出具意见作结
: 会计师多半会让客户订正
: (然后可能会再多抽几笔其他交易查
: 让统计上的结果达到风险接受范围)
: 很多人说碰到错误被会计师抓出来
: 帐会被丢回来要求修改,就是如此
: 今天如果端木正查核时抽查的交易金额都没问题
: 那他出具意见确实是合法合规
: 那些没被抓出来的错项依然是出帐本的人要负责
: 但如果有交易数字对不上
: 他查到后要丢给出帐本的人改
: 而这个要负责改帐本的就是他本人...
: 嗯哼,所以说啊
: 同时提供记帐服务跟查核类型服务是被禁止的啊
: 因为独立性真的会出问题啊
: 如果捐款支出这类的记帐&总结报表
: 真的是由端木正或他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
: 光独立性问题就不该给过了
: 光是违反独立性还能说自己有照规定行事
: 不是两光就是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操守有问题
: 然后是我个人的怀疑:
: 端木正可能从来没接过政治献金的案子
: 上面讲了,会计师在查核时是抽查
: 只要总金额的正确机率在统计学允许的风险反围内
: 基本上出具意见就是符合查核流程的
: 所以结算的加总数字没问题
: 基本上就是没问题
: 但是政治献金是要“每条都清清楚楚”的东西
: 如果政治献金的记帐跟申报是由他负责
: 那他就必须“每一笔收支都确实对到相关金额”
: 柯文哲的捐款几乎都是小额募款
: 可以想像这些需要申报的细项应该多如牛毛
: 如果记帐跟申报作业是委托给端木正的事务所
: 而他抱着总金额没问题就OK的概念去做
: 那就100%会出包
: 特别是柯文哲之前就有政治献金被一笔一笔查
: 还查出有捐款人未成年被开罚的纪录
: 不过说到底,就算出包
: 这部分也只是会计师跟客户之间的商业纠纷
: (服务品质没达到所给的承诺)
: 就算实际上记帐&出帐本的是端木正的事务所
: 但最后申报资料签名交出去的是谁
: 那法律上该负责的就是谁囉
: 签名的准备好要缴的罚款比较实际嘿~~
风口浪尖发这种文我一定被骂成白粉小草~
正如我发文挺林郁婷的时候突然变成青鸟,呵呵
不过就事论事,我其实是有点看不惯这种事在八卦版可以热议这么久,还一堆自称小草的人
权都没附上就说自己不会再爱了,要柯P还钱。
直接回到这篇因为我觉得两个原po都写到不少重点。
首先,帐的错误是登载不实,但‘申报金额总数是正确的’。
表示这钱根本也没啥流入谁的口袋的问题,就是帐乱做,不合法。
接下来就扯到这个帐是谁做的。
讲真的,端木正跟柯P分别都签署没错,但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大老板顶头上司都不可能是
亲力亲为报帐这种小事,所以舆论虽然是剑指这两人,但这两人无辜的机率是最大的。
然后有人就会骂,一定是上面有人“授意”,下面人才会这样做。
但是既然总金额对,表示这个行为不会是民众党做为政治献金受赠方得利。
而且以台湾政治献金法来看,个人上限20万、企业50万的抵税额,也不太可能是做假帐的原
因或动力。
比较合理的解释,就是中间有人便宜行事,工作敷衍乱做。
但这个人到底是民众党方面的人员,还是会计师方面的人员,目前还不得而知。
不过这个人有从中图利的机率显然也不高,因为钱的流向没有改变。多半就只是某个可怜上
班族被工作太多啦啦杂杂搞到很毛,干脆乱填而已。
就民众党,尤其柯文哲的角度来说,只会觉得“我都花会计师费用了,怎么还给我错帐呢?
震怒!”
但是依照这个费率跟签核方式来看,很有可能端木正方面是“相信民众党,费用给了支持者
友情价,觉得不会贪污所以报告上来大概看看就签核送出了,有锅也是民众党那边的问题(
有人给我看了错误资料/假帐)。”
我个人没有觉得这不算不实申报,毕竟法律就是法律。
但说真的,这种错误难道不常见吗?
台湾我就不评论了,毕竟没在会计界工作过,但是多年白领生活我看过各行各业搞出的假文
书、错误对政府申报的例子不胜枚举,毕竟政府单位就是最八股的,总是要求很多无意义的
程序,浪费大家时间。
我在澳洲这边也超常听到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明明找了会计师报税以后,还是出问题的。
更搞笑的是很多问题都是好几年没人发现,后来因为某些无聊人士,比如自以为自己重要的
死脑筋小公务员、或者换会计师、或者换银行、换工作以后,去查往年纪录才爆出来的。
讲真的,每次有这种问题,就是历史遗毒,因为这个环节每个经手人都太多工作,又有庞大
时间压力,变成大家都随便做做,想着“反正又问题会退回来叫我改”的心态交出去的。殊
不知很多时候就是不刻意挖根本不会发现,因为这种问题它除了道德瑕疵以外,其实根本没
有损害到任何人的利益。
举个例子,我在澳洲土木工程业界工作,之前就有一个案子,全部都按图完成施工后送验,
结果负责验收的那个公务员一直不给过,说他认为其中一条水管依法应该要再延伸200米。
但是我们全部都已经盖好,怎么可能没事把地都挖开,就为了你觉得这样才符合法规?重点
那个延伸根本跟我们无关,纯粹他认为未来周边开发“可能”会需要,就冲我们发神经。
而且我们的工程专业来看,原设计本来就符合法规,是这个承办自己诠释方式有问题。
何况全部的设计图也是你们单位几年前就已经审核批准了,我们就是按图施工,如果不合法
你当年干嘛不讲?
反正这个案子来来回回吵了小半年吧,无奈对方仗着自己代表“主管机关”执意压案子,导
致我们全体包括开发商、施工单位、工程设计、消费者全部人都因为他一个人的要求卡死在
那边,全部是我一个小承办求了半天,说服那个死脑筋承办改变心意,外加前后补了一堆件
,签了一堆废话,才下来的。
例子不好。
但我只能说,这事放到台湾,多半也是类似方式处理,程序瑕疵只能当历史遗毒,找个人签
了。
不过如果我老板或我上面主管其中谁也跑去跟民进党对着选,那可能有人就直接土城了,搞
不好还推成我的锅咧!
反正高虹安也是,这案也是,我只觉得台湾现在能被一个党这样操控蛮可悲的。
毕竟谁也不敢说没有其他政党犯同样的错误,甚至大家都会默认就是有,只是看谁有权利操
纵检调抓人而已。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