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doay
2.记者署名:
赵于婷
3.完整新闻标题:
“桦达奶茶、大苑子”都违规!食药署饮冰品稽查“34家不合格”
4.完整新闻内文:
食药署今公布“113年度现场调制饮品及冰品稽查专案”结果,有34家未符合规定,其中有
总糖量、总热量不符规定、微生物卫生标准不符规定、原料残留不符规定、原料逾期和未投
保产品责任险。违规店家包含知名店家“大苑子、以利泡泡冰、日春木瓜牛奶、桦达奶茶”
等。
食药署副署长林金富表示,本次查核现场调制饮料业者及现场调制冰品业者384家,抽验474
件,查获1家食品业者登录不符规定、2家未投保产品责任险及1家食品原料逾有效日期,另
有26家业者总糖量、总热量等未符合规定。抽验结果5件饮料及冰品未符合食品中微生物卫
生标准,1件酸梅汤原料农药残留不符规定。
其中知名店家以利泡泡冰(总店)未投保产品责任险、日春木瓜牛奶(青埔环球A19店、大
润发店)总糖量及总热量不符标示规定、桦达奶茶(高雄)总糖量、总热量不符合标示规定
、大苑子(南投店)“文山青茶”被检出肠杆菌科不符规定。另外,原料过期店家为台东尚
好冰店的福满溢黑砂糖剉冰,查获1包珍珠粉圆过期。
林金富表示,相关违规已由地方政府卫生局依法处办,同时也要呼吁食品业者应落实自主管
理,遵守食安法相关规定,未投保产品责任险违反食安法第13条规定,依第47条处3万元以
上300万元以下罚锾。贮存逾有效日期食品或原料违反食安法第15条规定,依第44条处6万元
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
另若未依“连锁饮料便利商店及速食业之现场调制饮料标示规定”标示违反食安法第25条规
定,依第47条处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未办理食品业者登录、饮料或冰品不符合卫生
标准,经命限期改正而届期不改正者,依食安法第48条处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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