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unnsei (kunnsei)》之铭言:
: 但整部修法我觉得最不可思议的是只有提高法定刑的上限
: 没有提高法定刑的下限
: 意思就是呢,即便今天是500万以上的诈欺,甚至是一亿以上的诈欺
: 依照现行法律判的情况法官还是可以只判几个月或一年
: 那你下限不提高,后面的假释门槛就没意义了啊
: 更别说现在根本抓不到首脑,都只有抓到车手
: 啊车手本来现行就轻判,你不把下限提高让车手得到教训
: 只有做做样子提高上限,更不用说这个上限提高还被我们沈大立委质询质疑
: 所以打诈法修正是不是根本只是虚晃一招?
其实就上下交相贼:
一般民众不知道法官总是、永远、毫无例外,从最低刑度开始判,
也不知道犯愈多次、打愈多折的法院实务(俗称数罪无罚、定执行刑),
更不知道台湾的监狱不够、法务部千方百计要放人。
所以,提高最高刑度,对你台湾人民唬烂,
9成9的人根本不会知道法官判的刑度会和以前一样。
假释门槛?
Come on, 人放不出去,麻烦可大了。
我早说过:台湾的司法改革,最迫切的,是盖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