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161&pid=10
立法院有议决法律案、预(决)算案、戒严案、大赦案、宣战案、媾和案、条约案及国家其
他重要事项等职权。
立法院自己官网写的
本来就没有调查的权限
要的话先修法或修宪
把调查权加入就好
规则就在那边 要怪就怪当初立宪法的人
https://www.cy.gov.tw/News.aspx?n=119&sms=8885
监察院具有行使弹劾、纠举及审计权,并得提出纠正案,以及收受人民书状、巡回监察、
调查、受理阳光四法等职权。
把监察院废掉 把调查权纳入
立法院就会有调查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