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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张乃文
3.完整新闻标题:
歧视身障言论罚60万!卫福部预告修法纳“夜夜秀条款”
4.完整新闻内文:
过去“贺珑夜夜秀”节目挨轰歧视身障者陈俊翰律师,引起不小讨论。而卫福部社家署7
日预告“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包括为避免任何人以公开言论歧视
身心障碍者,增订修法,若互联网或宣传品等,出现歧视性言论会有罚则,最重60万元
。
社家署预告“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对于通用设计、合理调整等都
有所修正,在公开歧视言论部分也加严。社家署身心障碍福利组科长吴宜姗说,根据身心
障碍者权利公约揭示“合理调整”宗旨,诸多环境本身就符合无障碍法规或服务,但部分
障碍者因为其个别情况,有不同需求。
吴宜姗指出,像是有些人早上会固定看医生,上下班时间需小部分变动,在不造成相对方
过度负担的状态下,这部分属于合理调整;指引部分不只是公务机关,像是民间、学校事
业单位也会一并要求。
吴宜姗表示,在第52条之1,各级主管机关及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应以通用设计原则规划公
共建筑物、公共设施与活动场所、网络平台等,以便于各类身心障碍者使用。她举例,以
公园而言,入口除了障碍者的轮椅、长辈、孕妇走路时,也可能不那么方便,此时会考虑
出入口要如何设计,换言之,在场所设计时,应以每个人都可使用的概念设置。
第57条考量机构的建筑物或活动场所常是所有权人出租他人使用,吴宜姗说,新建机构若
租赁契约为长年期契约,对建筑物及活动场所无障碍设备、设施之备置,“使用人相较于
所有权人责任较大”,因此参考建筑法规定,增订使用人改善义务。
不过,先前医界和身障团体针对诊所建筑物设置无障碍设施一事看法不一。吴宜姗提到,
诊所部分仍需要医事司处理,因为是较特别的场域,设计上仍有另外的标准。
过去在机构发生不当事件时,其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并未有特别的退场机制,吴宜姗说,第
63条参酌儿少法、教育相关部门的法规,针对院长、实际照顾工作人员等,若过去有不当
行为,不得聘用。同时地方政府会增设专家小组管理。
先前中国记者王志安日前在“贺珑夜夜秀”暗讽,民进党提名罹患罕病的律师陈俊翰担任
不分区立委,是靠“残疾人”煽情催票、更模仿其肢体动作,引发歧视争议。吴宜姗提到
,过去会针对传播媒体报导身心障碍者或疑似身心障碍者,不得使用歧视性称呼或描述,
或误导阅听者针对身心障碍者产生歧视、偏见等报导。但因为时代变迁,发现不同宣传品
或互联网上会出现歧视性称呼。
吴宜姗说,这部分的法规在过去的订定并不是这么明确,在此次修正草案中,连动精神卫
生法的条文,未来规范透过宣传品或网络等传播媒体若出现歧视性言论,是会有处罚;并
增订“任何人不得以公开之言论歧视身心障碍者。”
吴宜姗指出,处罚部分会先视其有无登记业者及负责人,若无,则透过行为人了解发生事
件的地点等,并由其发生地的地方政府进行裁处,与精神卫生法同步衡量,为6万到60万
元罚锾,并令其限期移除内容、下架等处置,若届期不履行者,得按次处罚至履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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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还敢酸党啊!
https://youtu.be/2txX0F_B7pE?si=2tPMulnJQcq4G5OM
那莱恩雷诺说骑霍金横越沙漠
不就被罚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