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宜兰大溪“现捞仔摊”拼合法化 月底前管

楼主: JAL96 (JAL96)   2024-08-07 16:48:20
1.媒体来源:自由
2.记者署名:王峻祺
3.完整新闻标题:宜兰大溪“现捞仔摊”拼合法化 月底前管理办法可望出炉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王峻祺/宜兰报导〕宜兰县头城镇大溪渔港鱼产丰富,现有超过100摊“现捞仔”
摊位,但依渔港法及县府公告,禁止在渔港擅设摊贩经营,经县府辅导,渔民成立的自治
协会已于5日召开会员大会,月底前管理办法可望出炉,朝合法化迈进。
宜兰县府依据“渔港法”第18条,于2008年公告禁止在县内渔港擅自经营固定或流动摊贩
,摊商需订定管理办法向县府核备获准才能设置,过去由头城区渔会订定办法,针对摆摊
资格、位置、用水及环境维持进行管理,因环境清洁等收费曾遭渔民质疑,渔会去年3月
废除办法后退出管理。
渔会退出后,县府辅导摆摊渔民成立“宜兰县大溪渔港渔船主临时自产自销摊位自主管理
协会”,但对于管理办法未完全取得共识,理监事请辞。渔民依法不得摆设摊位,不过期
间为顾及渔民生计,县府未强制取缔,而是辅导摊位整齐化。
经县府劝导、沟通,协会分别于上月17日、28日再次召开理监事会,并选出渔民陈维达担
任理事长,8月5日会员大会,已针对管理办法初步凝聚共识,会议大致顺利,将继续研议
相关组织章程送交县府。
县府表示,协会理监事等名单,将先送社会处备查,后续则会讨论管理办法再送农业处核
备,确认收费、摆摊位置及范围,主要朝集中管理、鱼鲜不落地等方向制度化,维持渔港
环境的清洁与秩序,盼能看起来更加整齐卫生。
县府指出,目前摊贩渔民超过100摊,但实际登记造册90摊,之后计画将朝固定位置设置
,在指定范围内画设格子供渔民摆设,管理章程须于8月底前送交,县府立场采辅佐角色
朝合法化迈进,不会过度干涉,办法主要由协会陆续召集会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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