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大法官:“立法院查弊案干嘛”

楼主: hurtmind (智障!)   2024-08-07 15:41:57
辩论庭根本不是要对大法官解释
这批大绿官早就心证已成
民进党怎么说刚刚好就符合大绿官的心证
每一次辩论还是要对人民做论述
最后民主还是由投票来决定所有制度
五权分立或者三权分立都好
就算一样三权分立不同国家分权方式也不一样
不会有人说哪一种制度是最完美的
二十年前的法律观点二十年后也可能会改变
找出符合社会需求的制度
该改该变就应该去做
大法官解释宪法
一来是要符合宪法精神
二来不只一位大法官强调要避免宪政冲突纠纷
立法院本来就有调查权
现在就有调阅权
只是调阅权被阉割
然后没有听证权
再加上允许官员隐匿说谎
修法后只是要给立法院完整的调查权
鸡蛋案跟农业部预算及法人补助采购法规有关
镜电视案跟卫星广播法及NCC委员任命有关
所有的调查案一定都可以跟预算或者人事法案连结
民意授权给立法委员审核预算法案
行政机关使用预算执行法案
立法院就是民意要监督行政机关的执行
事后来修正预算或者修正法案
监督过程中如果同时发现不法行为
当然要善尽举发责任
交给监察及司法法办
任何一个普通公民
只要发现不法行为都可以迳行举发
立法委员当然也可以
还是连人民迳自举发也叫做侵犯司法监察权?
举发后要办不办
还是要看监察跟司法单位
立法院不能强迫司法跟监察办案
何来侵犯司法监察的权力
现在的行政单位还是会继续耍赖
我的资料已经交给检调了
所以不能给立法院调阅
这样算不算隐匿?
至少行政机关会说不算
民意代表一个调查案
快的话1~3个月就要有结论
进入司法要走多久?
最快的政治案件
侦查也要半年
起诉到一审也要半年以上
每年都要审预算修正法案
明知道有问题就放给他等一年后再来处理
还是因为无法判断预算就先给它砍光光?
检调如果每个案件都认真办案
一年快速给出结论就算了
正常的案件检察官认为证据不足
拖个好几年也是正常的
理想状态司法监察就应该做好所有调查工作
提供给立法委员做立法审核预算判断
现实世界就是....不可能
大绿官注定要做出对民进党有利的心证结论
在野党敢告诉大法官们
这样的结论是扩大台湾的宪政纠纷吗?
敢杯葛预算+杯葛人事到底吗?
民进党就敢拼到底
国民党一直走来就是被看不起
占领议场最多占半天
演完戏就大家下班吃饭休息去
你不敢抗争到底
连支持者都无法凝聚走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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