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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男被诉毒驾 直线行走、平衡测试却都合格…法官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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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 12:44 联合报/ 记者邵心杰/台南即时报导
台南王姓男子去年8月23日骑机车,行经北区文成二路与育贤街路口,因车身摇晃为警拦
查,经采尿送验,验出安非他命阳性反应,他坦承案发2天前吸毒,被诉服用毒品致不能
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罪嫌,但案发时直线行走、平衡、画同心圆等测试均合格,法官认
证据不足判无罪。
检警调查,王于同月21日晚间8时许,在台南居处内,以将第二级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置入
玻璃球内烧烤后吸食烟雾方式,施用甲基安非他命1次。23日傍晚5时5分骑乘机车上路为
警拦查,采尿送验测得其甲基安非他命及安非他命浓度分别达543ng/mL、174ng/mL等。
台南地院指出,王被诉不能安全驾驶罪,是指“服用毒品、麻醉药品或其他相类之物,致
不能安全驾驶”,因与同法所规定“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浓
度达百分之0.05以上”不同。
法官认为,行为人服用毒品后驾驶动力交通工具情形,是否已达不能安全驾驶程度,并无
具体数值足以认定,自应就个案具体情况予以衡酌。而检方所举王尿液中所测得甲基安非
他命、安非他命浓度,仅能证明他有施用过第二级毒品,尚不足证明他骑乘机车时已达不
能安全驾驶程度。
法官指出,当场王做直线测试及平衡动作,警察虽勾选“步行时左右摇晃、脚步不稳”,
惟经勘验该录影光盘,他做直线测试时,并无停顿,慢慢沿地上直线往前行走,到底后转
身,再沿地上直线往回走。
另平衡测试时,于警方读秒过程,他均维持立正站立、左脚向后弯曲的姿势不动;至于同
心圆测试,他也在环状带范围内完成画圆动作,画圆时动作流畅,并无停顿。
台南地院表示,经勘验结果可知,王遭查获后,关于直线行走、平衡、画同心圆等测试结
果,均属合格,堪认其体内虽残留毒品浓度,但肢体控制协调能力并未因此明显减弱,仍
不足认定他当时有不能安全骑乘机车情形。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