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nyjs (热血!!! 燃烧吧!!!)》之铭言:
: 人家美国是宗教国家
: 国会听证还要拿着圣经宣誓
: 总统跟官员就职也都拿圣经宣誓就职
: 而不是向人民及宪法宣誓
事实上美国这方面的架构和台湾是相同的
而第一修正案明确规定宗教自由
而美国宪法里面并没有任何规定要求总统等必须拿圣经宣誓就职
事实上美国有四位总统并没有使用圣经宣誓分别是
约翰·昆西·亚当斯
富兰克林·皮尔斯
林登·约翰逊
老罗斯福
: 完全不一样的政府组织架构
: 美国三权,台湾五权
: 美国两议院,台湾一个议院
事实上台湾还是两议院制
我们还有一个叫做国民大会的东西
这是宪法规定的还没废掉喔
: 有3/4立委,你要怎么修就怎么修
: 只会说自己是60%,那60%的总统在哪?
: 讲屁话一堆,干实事的没有,笑死!!
台湾法律又没规定总统一定要过半才能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