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reurl.cc/0vVDnk 经济部新闻稿
有关民众党持续对联合再生光电案场案的批评,经济部重申,已要求联合再生公司回复且
落实评选时承诺,也就是必须维持开发及经营得标案场的主导性,包括买回大宗股份、派
任董监事与总经理,以及具有否决权等重要指标,并经第三方会计师认证,后续也会透过
电业执照审查要求该公司的责任。民众党所谓放水或图利的批评并不正确。高举正义大旗
但持续炒作选举声量,这些不公平的批评,对相关公务同仁来说都是伤害。
经济部指出,联合再生工程于评选时,承诺要开发及经营得标的案场。因此本案去年在国
民党立委质询后,经济部即强烈要求该公司必须落实承诺,回复开发及经营案场的主导权
。并以三大指标衡量联合再生公司是否落实承诺。
经济部表示,衡量主导权的项目,包括联合再生持股比例必须占大宗,因此要求联合再生
买回60%股份;第二,联合再生也在案场工程公司的董事会派任2席董事、1席监事,同时
总经理也由联合再生指派;第三,联合再生购回的六成股权虽是特别股,但具有公司重要
经营事项特别否决权;以上项目也经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认证,并非仅由经济部确认。
经济部指出,能源署后续在审查联合再生工程电业执照时,也将邀请园管局担任审查委员
,并于审查时要求联合再生案场持续落实其评选承诺,纳入同意核发电业执照的条件。
至于有关环评的程序,经济部则说明,该区域为原来的彰滨产业园区,早已通过环境影响
评估审查程序,本案仑尾东区提供设置太阳光电案,也都依照环评法施行细则,向环保署
(现环境部)申请,因为原来的环评是以工业区开发规模来检视,现在改为设置光电,相
较原来规划,对环境品质影响更小,因此获得环保署同意备查。推动程序皆依法进行,可
受外界检视公评。
去年12月 民众党召开记者会控诉联合再生的缺失
那时候经济部还跳出来帮忙护航
说民众党是高举正义旗子、炒作声量、不公正的批评
结果呢
监察院今日针对经济部办理彰滨工业区海域范围设置太阳光电标租案,主要提出2大违失
,首先是经部并未设定最低的“电价回馈金”比率,并且评选过程出现“低回馈率、高评
分”的不合理现象,使提出较低回馈金的公司(含联合再生工程)得到了标案,而此结果
让政府在20年内少收了将近70亿新台币。
第二,联合再生在得标不到1年就把联合再生工程(联合再生子公司,标得彰滨工业区设
置太阳光电案51地号87公顷土地的承租权)转卖给和暄绿能公司,违反契约规定;并且,
经济部后来要求联合再生买回该工程公司并主导经营,其却以特别股买回,表面上已掌控
60%股权,但实际上的实质控制权仅1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