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国会职权修法释宪案 宪法法庭裁准暂时处

楼主: black80731 (坏坏)   2024-07-19 15: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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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中央社
2.记者署名:
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19日电
3.完整新闻标题:
国会职权修法释宪案 宪法法庭裁准暂时处分
4.完整新闻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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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宪法法庭10日就暂时处分必要性及其范围,听取各声请人及指定相关机关立法院陈述意
见。中央社记者郑清元摄 113年7月10日
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19日电)国会职权修法生效,民进党立院党团、行政院及总统赖清德
、监察院认为有违宪之虞,先后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宪法法庭今天裁准暂时处分,相关法
律在释宪案宣判前应暂时停止执行。
立法院今年5月28日三读通过国会职权修法相关条文,行政院一度提出覆议但遭立法院否决
,总统府随后于6月24日公布国会职权修法条文,条文已在6月26日生效。民进党立法院党团
、行政院、总统赖清德、监察院则先后派员到司法院递状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
宪法法庭10日对暂时处分案进行准备程序,邀请民进党立院党团、行政院、赖总统及监察院
的代表与诉讼代理人,以及立法院代表及诉讼代理人陈述意见,历时3小时,今天对暂时处
分做出裁定。
裁定指出,中华民国113年6月24日修正公布之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15条之4、第25条、第29
条之1第3项、第30条第3项、第30条之1第1项、第2项、第45条、第46条之2第3项、第47条、
第48条第2项、第59条之1第1项关于调查委员会与调查专案小组部分、第59条之3第2项、第5
9条之5第2项、第4项、第5项、第6项及刑法第141条之1规定,自本裁定公告之日起,暂时停
止适用。
另外,113年6月24日修正公布前之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25条、第45条及第47条规定得暂予适
用。(编辑:方沛清)11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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