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法律规范不明确 最高检察署吁:修正药事法因应
联合报/ 记者王圣藜/台北即时报导
本月13日新北市三重区发生黄姓男子吸食俗称“僵尸毒品”的管制药“依托咪酯”电子菸
撞死员警事件,引发各界讨论,最高检察署日前邀集会议研商法律适用问题,呼吁主管机
关修正药事法以为因应。
最高检鉴于电子烟油可能掺杂毒品或药品衍生各类社会问题,不过,电子烟含尼古丁成分
的制造、输入、贩卖、转让是否负刑事责任?法院见解分歧,因此认为菸害防制法相关法
律问题有待进一步厘清。
最高检指出,自2023年3月22日菸害防制法修法施行至2024年4月30日止,各地检察署就电
子烟违反药事法案总计侦结639件、718人,其中起诉46件、56人,声请简易判决处刑35件
、35人,缓起诉处分72件、73人,不起诉处分部分则有486件、554人。
最高检察署统计,相关案件起诉、声请简易判决处刑约占12.67%,缓起诉处分约占11.26
%,不起诉处分约占76.07%,在司法实务上,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分歧,原因在法律规
定不明确。
最高检日前邀请法务部法律事务司、检察司、卫福部以及一、二审检察机关共同研商菸害
防制法修正施行前后的法律适用问题,与会者达成多项共识;最高检呼吁,立法与主管机
关应尽速修正药事法,明确规范类菸品制造、输入、贩卖、转让等行为是否科以刑事责任
,以杜绝争议。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8105753
上次不是也报导庄瑞雄在立法院走廊抽吗?
还是那个不是电子烟是合法的?
加热菸跟电子烟到底差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