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黄国昌用6页谈“反质询”定义 拿5绿委

楼主: CuLiZn5566 (同理心5566)   2024-07-16 02:38:39
不就是反质询这个词汇不是很明确吗?
现在人家就是要拿你蓝白的"反质询"这个词汇做文章
问题是关键你又不是真的在乎反质询的定义
你官员站在台上装傻
一个问题都不正面回答
也不提出任何问题
这自然跟反质询扯不上边
但一样达不到你立法的目的
意即要官员乖乖的回答立委提出的问题
所以真正的问题就不是反质询不是反质询
而是有没有办法要官员乖乖回答问题
现在的状况就是
没办法
你问A答B自然不算是反质询
但一样答不成蓝白所期待的立法目的
说真的啦
这种东西光靠立法根本就没用
还是要看选民的程度啦
你就算这个立法通过了
你站在台上装傻拖时间
拖完了人家背后大老板就会出来摸头说好棒棒了
你选民疯狂支持背后大老板
(或者反对选民都智障让执政党稳稳的)
然后找方法规范大老板下面的官员
这种做法也真的是很奇葩
只是现在抓小放大
还卡死在"反质询"这种鸡毛蒜皮的文字游戏上
真的就莫名其妙
本来好好的宪法辩论
到最后也被拖成政治口水战
真的很有趣的结果
※ 引述《ncage (凯哥)》之铭言:
: ※ 引述《quid1121 (小鸡鸡)》之铭言:
: : 黄国昌提及,许多朋友关心“反质询”的定义,其实前一次的状纸已经阐明,然而既然大
: : 法官希望补陈书状,那么作为机关代表人,自己也负责任地再提出,“不过我想相对于文
: : 字,建议大家可以看看留言中的影片,应该能对于反质询有更清楚快速的理解。我始终坚
: : 信,唯有透过不断辩证,才能将民主的根扎深,让民主更为深化。”
: : 在黄国昌的答辨书中,针对“反质询”的定义:
: : “受质询之行政官员自应理性地为政策辨护,宪法及法律并没有赋予行政官员质询立法委
: : 员之权利,被质询人自不得为反质询之行为”
: : 简单来说,黄国昌认为行政官员没有质询立法委员的权利,质询立法委员之行为,即为
: : “反质询”。
: : 尤大法官提问:
: : “鉴于我国不是内阁制,立委不可能是政策的制定或者是执行者,所以立委没有什么政策
: : 需要去辩护的,而目前的宪法跟立法院的职权行使法,还有议事规则,也都没有行政官
: : 员去质询立委的环节,那么这样的反质询,如何可能发生?那如果不可能发生这种反质
: : 询的话,干嘛订这个规定。”
: 尤大法官这席话
: 显示不知道这个人 或是 引用此段的quid1121 或是 吹捧的要死的青鸟们 是笨还是坏
: 就字面上意思来看
: 质询 是指立委质询官员
: 反质询 看起来好像是 反过来变成官员质询立委
: 但稍微有在观看立院记录的人
: 100%可以理解反质询的意思是什么
: 官员不得回避立委问题 或是有刁难 或在被质询时进行无关的行为
: 我是不会说我立场是有多中立
: 但每次看到被质询的官员在那边皮皮的
: 问A答B 爱理不理的
: 反正我就是站在上面让你问 但就是没有要回答你的问题
: 几分钟下来后又是一条好汉
: 就算不举黄国昌质询的例子
: 看看之前王世坚质询数位部官员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Mkw4zeOk98
: 那种 我看你立委能奈我何的姿态
: 那种 就让你骂嘛 反正等等我下来就没事了 的德性
: 我就是不懂为什么这些人可以这么嚣张
: 限制官员反质询 根本和党派无关
: 只是现在刚好民进党执政 才会偕同青鸟反对的要死
: 稍微有点良知 希望台湾能更好的人都该支持这个法案
: : 简单来说,立委不是政策制定或执行者,所以立委不需要做辩护,立院也没有行政官员质
: : 询立委的环节,根本不需有反质询这种规定。
: : 今天国昌这样的解释,还是让大家有种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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