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赖清德指示政治档案不得遮蔽 政院:由国安局与国安会全面检讨
〔记者陈钰馥/台北报导〕赖清德总统今日视察国家档案局,指示各单位送来的政治档案
,不能借故遮蔽重要资讯。关于后续将如何落实执行?行政院人权及转型正义处表示,列
为“永久保密”故暂未移转的政治档案,依照新规定,将由国安局与国家安全会议进行全
面检讨。除非有符合法定条件的少数特殊情形,否则原则应于届满40年时解密。
行政院人权处说明,修法后的“政治档案条例”,已经删除过往“严重影响国家安全或对
外关系之虞”的限制应用,也明定政治档案中所载公务员、证人、检举人及消息来源之姓
名、化名、代号及职称,应提供阅览、抄录或复制,不适用“国家情报工作法”第8条规
定。档案局在2024年2月28日后,即已依照新法规定办理。
行政院人权处指出,原先另有列为“永久保密”,故暂未移转的政治档案,依照新规定,
将由国安局与国安会进行全面检讨。除非有符合法定条件的少数特殊情形,否则原则应于
届满40年时解密。
行政院人权处提及,该院今年5月19日新闻稿即指出,原先永久保密未移转的2万5千余件
政治档案,预计将有96%以上得以解密,剩余保密者依法每3年还要再检讨。相关检讨将在
8月底前完成,相信在赖总统指示下,国安团队应会以开放态度谨慎办理,务求开放范围
最大化。
根据统计,历年来“已移转”档案局的机密政治档案,总共有7万2956笔,解密率高达
99.96%,未达解密条件者仅26件。
针对行政院长卓荣泰今日提到开放监控档案,行政院人权处表示,针对监控类档案的开放
,也是今年2月28日新规定施行的成果。档案局已依照法律规定,从7月底开始将分批主动
通知监控类档案当事人。
据说明,在通知当事人优先近用的半年后,档案目录即会上网,供社会大众申请应用。如
果档案产生未满70年且当事人仍在世,当事人可以表达其高度个人隐私(如:家庭关系、
伴侣关系等),是否提供其他第三人申请应用的意愿。在过程中,档案局也会协助当事人
查找档案,并细心陪伴。
行政院人权处强调,上述都是法律已明定的工作。该处会从整体转型正义的视野,与国安
团队保持合作,也督导档案局依法办理,确保修法美意充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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