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郭世贤、刘人豪/基隆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基隆警值班台遭撞亡 未达“因公殉职”惹议!抚恤金差726万
4.完整新闻内文:
基隆八堵分驻所今年2月29日遭简姓男子开车冲撞,当时正在值班台工作的24岁男警苏昱
鸿闪避不及遭撞重伤不治。案发后,基隆警察局向上呈报“因公殉职”,不过警政署认为
未达“因公殉职”标准,请基隆警察局重新用“因公死亡”呈报,引发警界哗然。而“因
公死亡”与“因公殉职”,抚恤金差异相当大,本案的抚恤金部分,因公死亡为378万,
因公殉职为1104万。
回顾案情,家住在新北市的简男2月29日晚间先在贡寮澳底渔港附近偷来一辆小货车,接
著沿台62往基隆方向一路狂飙,先是追撞巡路员刘冠群,造成刘冠群死亡,接着开车冲进
基隆八堵分驻所,当场将在值班台值勤的苏昱鸿撞死。
据悉,事发后基隆警察局3月时向上呈报苏昱鸿是“因公殉职”,但是警政署认为没达到
“因公殉职”标准,因公殉职条件为出勤公务或重大案件(枪案、突遭歹徒攻击伤亡),
才能认定为因公殉职,而苏昱鸿在所内守望勤务,突然遭外力意外死亡,应该是“因公死
亡”,于是请基隆警察局重新补充资料呈报,而基隆警察局6月份补充资料后送警政署,
最后认定是否是“因公殉职”或“因公死亡”目前仍在审查中。
据了解,若为因公死亡的话,依照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卹法,抚恤金为本俸2万1千元,给
予180个月,共为378万;若为因公殉职的话,以年功俸则是用最高俸4万6千元计算,给予
240个月,共为1104万,两者相差726万。
基隆警察局指出,本案业经铨叙部依公务人员个人专户制退休资遣抚卹法审定“执行任务
发生意外危险以致死亡”,另是否符合警察人员人事条例第36条“执行勤务中殉职者”之
要件,前经警政署“审查小组”会议决议,请本局补充说明并检附相关佐证资料凭办。案
经本局于113年6月再次函报,刻由警政署会办各相关单位表示意见中,并将择日邀集“审
查小组”成员召开会议审议。
基隆警察局指出说明,业依“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员及协勤民力安全金发给办法”发
给最高额度安全金300万元;另依警察人员因公伤亡慰问金发给办法第5条规定,执行勤务
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死亡”或“殉职”者,均发给其遗族1200万元至1400万元,又该
办法刻正进行修法提高慰问金额,俟行政院审议后发布,届时再协助苏员遗族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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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今天公祭,马上忘记
菜共暴政+1 母猪政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