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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蔡政珉
3.完整新闻标题:
女与男友吵架大暴走 房东夫妇、警察到场也照打下场曝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蔡政珉/苗栗报导〕吴姓女子向刘姓男子租房,但去年9月清晨时分,其他房客反
映听到敲打声与跑步声,无法入眠,刘男与妻子蔡女去查看,吴女拿包包砸刘男,蔡女向
她说有装监视器,也被打巴掌。吴女被警方带回,竟踹坏派出所候询室锁头。检察官起诉
后,苗栗地院法官依伤害、妨害公务罪嫌判处吴女各应执行有期徒刑6个月、拘役90日,
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
房客向刘男反映清晨4、5点仍听到声响,影响作息,刘男与妻子蔡女到场查看,发现吴女
与男友在吵架。刘男当下告知吴女,租约载明若发生争吵、打架状况可终止租约。 吴女
竟转身回房拿包包砸中刘男左脸,又出手打刘男巴掌。蔡妻见状说有装监视器,也被吴女
巴脸。吴女还呛要撂流氓,就连邻居被吵醒来查看,也差点被吴女殴打。
警方获报到场,吴女竟出脚踹伤警察胸部、大腿。吴女被带回派出所候询室时,还踹坏候
询室锁头,栏杆因此弯曲。吴女被警方喷辣椒水,直喊要送医,却在救护车上连踹戒护女
警3脚,抵达急诊室又殴打女警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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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可以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