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xxp (Matthew)》之铭言:
: 呛蓝白“想挑战释字585?” 蔡宗珍曾霸气说:我的宪法没有颜色
: 今日新闻 记者何哲欣/台北报导
: 大法官蔡宗珍昨在宪法法庭质疑蓝白立委,立法院三读通过法律后,不应再自行解释法律,
: 甚至还认为行政院在覆议失败不能释宪。她还霸气呛,“是不是想挑战释字585号解释?”
: 蔡宗珍2019年在立法院接受人事同意权审查时,曾被蓝委质疑是反服贸大将,不过她当时回
这个记者看起来是直接超译了蔡大法官说的内容!
一开始,蔡大法官就直接讲了:
1.这是暂时处份申请案中的意见陈述的流程,并不涉及后续的言词辩论(8/6),所以不管
是那一方,如果要拒绝陈述都是可以的。
2.审议的标地立院职权行使法增修条文是法律,不用关心现实的政治运作及政治攻防。
3.这里是比较关键的部份,就是立院职权行使法修正案,主要是涉及立委自身的职权,
所以就直接点出,这个修正案并不能当成宪政法庭审理暂时处分的标地。而直问立院是不
是根本的挑战释字585号中针对319枪击案真调会暂时处分审理所做成的基本原则。
第3点这个就进入深水区,因为这里应该是后续言词辩论时,才会进行调论的内容,那这里
先提出来用意基本上,就不是三言两语或五分钟十分钟就直说完的。
因为这里要回去看,释字585号中,大法官列的那些项目,是达成当时暂时处分成立的条件
时?
如果立院职权行使法修正案,都依释字585号所陈述的内文,进行宪政回避或是职权限缩
而行使调查权,那么是否现在这个暂时处份修正案,就没有审理成立的理由?
结果这个记者?
本鲁是不知道他是为了赶稿,还是根没有听完蔡大法官说的内容,或是根本听不懂大法官
说的核心问题,而不去理解释字585号在形成暂时处分的条件,而直接截取立院是不是想
挑战释字585号?
人家明明后面又有一大串,而且是很重要的部份,结果这个记者要引述而完全不写后面的
部份?
原文如下:
请教第一个比较简单的问题,刚刚有立法院代表去提到,就是这个本件立法院职权行使法
增修条文这些相关的规定,并不能够成为做成暂时处分之标地,我想要请教这个问题比较
简单,也就是立法院的代表是不是想根本的挑战释字585号解释,针对319真调会条例当时
的释宪标地所建立的暂时处分的这个做成的基本原则,也就是释字585号讲得很清楚,虽
然它涉及的是权力分立、涉及的是责任政治、涉及的是无数宪法机关之间的,虽然主要机
关是行政权与,立法院与行政院之间的权限,
这个...
这个...
宪法上权限的争议?
但是对国家的这个...呃...这个权力分立宪法的重大利益,这个都有关连,可以做成暂时
处分,只是当时己经没有再利外做成暂时处分的审酌必要,所以这是第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