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何谓反质询?大法官尤伯祥开电黄国昌:你

楼主: froce (froce)   2024-07-11 09:35:06
※ 引述《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之铭言:
: 这个昨天就有讨论过了 这边也给大家法普一下
: 什么是暂时处分
: 就是宪法法庭要是如果觉得这个法律有问题,就可以下暂时处分,
: 去暂停这个法令的实施
: 至于暂时处分需不需要像今天一样洗脸开庭?其实不需要。
: 依宪法诉讼法大法官可以依职权直接暂停,
: 不过我相信这样小草小绿小蓝都会开始说:盖牌啦~黑箱啦~法院民进党开的啦~
: 所以避免有争议还是开庭,只是黄国昌的表现真他妈的烂,马上被人抓到问题
: 回去还要交作业,笑死,甚至连回答许宗力:今天如果总统不来会怎样都回答不好
: 是我就说...别说好了 不然你看徐巧芯都来PTT什么叫反质询的抄作业答案了
: 真是丢脸
: 至于暂时处分重不重要紧不紧急?
: 这一定紧急,不紧急就不用讨论了啦,而且当初急就章立法的不就蓝白二党?
: 怎现在又“不急了”?说不过去
: 而且不急的话那何必立这条法?
: 简单来说 今天有没有暂时处分 重点在于
: 1.法律生效后会不会有难以回复的损害
: 2.有没有急迫性跟必要性,是否为最终手段?(比例原则问题)
: 3.衡平府院关系及行政监察立法等院际间之利弊,到底是实施好,还是不实施会比较好

宪法诉讼法第43条原文:
声请案件系属中,宪法法庭为避免[宪法所保障之权利或公益遭受难以回复之重大损害,
"且"有急迫必要性],而无其他手段可资防免时,得依声请或依职权,就案件相关之争议
、法规范之适用或原因案件裁判之执行等事项,为暂时处分之裁定。

请问罚锾并且有行政救济手段,是有什么不可回复性?
是钱罚下去官员就不能当了还是会死掉?
第一个要件就没满足了,还法普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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