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大法官在废死议题上为何要和民意硬干?

楼主: horseface (马脸)   2024-07-11 03:38:00
※ 引述 《JGOBUYO (新单身狗)》 之铭言:
: : 看一下这位大法官提名人和年份 2016年 好像又都说得通惹☺
:  
:  
: 为什么大法官能把民意拉煞车,甚至跟民意对干?
: 这里我先不断章取义认定大法官必定支持废死。
: 仅从已知的历史上几个民意暴冲的反例来阐述大法官制度存在的必要。
: 1、苏格拉底之死
: 苏格拉底的学生在伯罗奔尼撒战争后垮台,由于他常常主张菁英政治,又“不信神”

: 最后被公民投票饮毒堇汁而死。
:  
: 2、中世纪宗教裁判所
: 我想大家应该都听过顶顶大名的猎巫,黑世纪爆发时期,人们的恐慌在偏激修道士的

: 领下展开猎杀女巫的行动,代表书籍《女巫之锤》记载了五种鉴定女巫的方法,我举最87

: 的火烧之法:
: 火烧
: 火烧鉴定就是让被告手“拿烧红的铁跑一段规定好的距离”,或者蒙着眼赤脚走过烧

: 的犁头,三天以后检查手脚,“如果手脚有伤,说明被告有罪”,如果没有伤,被告就可

: 被释放。
:  
: 这个在当时也是民意,你如果衰小在狂信徒多的地方,手拿烙铁三天后没伤才能证明你

: 是女巫呦?怎么可能?
:  
拿中世纪教会的行为来证明大法官可以违反民意是不是搞错了什么?
中世纪教会的菁英程度远比现在大法官高吧!
教会是当时最高学术组织,要进入教会权力核心,不但要来自显赫家族(从小优秀教育),
还不婚不娶(没有留资产欲望),举荐升迁还都是教会内文明人才能进行,没有一个成员需
要民意同意才能担任。
这样的组织,竟然会被说是迎合民意?
而提名需要民选首长决定,人事权需要民意代表同意的大法官反而是超脱俗世的准则??
怎么看都是圣经比宪法更不受民意影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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