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TVBS
2.记者署名:潘千诗
3.完整新闻标题:郑文灿改1200万元交保!检当庭再抗告 桃院裁定理由曝
4.完整新闻内文:
桃园地检署侦办前桃园市长郑文灿涉及土地开发相关弊案,6日声请羁押禁见失败,邓姓
女法院裁定以50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检察官抗告成功,桃园地院今
(9)日上午10时重开羁押庭,经过4小时庭讯后,法官仍裁定交保,但保金提高至1200万
元,而检察官也再度当庭提抗告。
据媒体报导,位于桃园林口的“华亚科技园区”旁,有一块9.5公顷的农墓地混合的土地
,该区地主组成重划会,向桃园市府申请自办重划。周刊报导,检调监听发现,2017年9
月,重划会廖姓主委的儿子与妻子通话时提到要送500万给郑文灿,之后果真发现廖姓主
委的儿子拎着一黑色袋子进入郑文灿官邸,不到半小时离开时,已不见该提袋。隔年8月
,郑文灿退还该笔款项。检调怀疑监听译文遭泄密,最后因证据不足,二度签结此案。
这次是检调第三度重新立案侦办,今年6月初发动侦查,廖姓主委父子、台塑集团侯姓高
层等4人均遭羁押禁见,杨姓高层因年事已高,获准具保。检调6月底打算搜索郑文灿,曾
4度声请搜索票但都失败,最后决定7月5日直接传唤郑文灿到案说明,检察官讯后当庭逮
补郑文灿并声请羁押禁见,结果邓姓女法官裁定以500万元交保。高院8日撤销交保裁定,
发回桃院更裁。
稍早桃园地院公布裁定理由。法官指出,郑文灿否认检方指控其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不
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洗钱、泄密等罪嫌。然依卷内供述、非供述证据判断,廖姓被告等
人交付的500万元现金为犯罪所得的嫌疑重大,但洗钱、泄密罪嫌不足,所以驳回。
法官认为,郑文灿卸任市长迄今已逾1年半,是否仍在桃园市政府有影响力仍有疑义,郑
文灿所犯涉及对价关系的构成要件,检察官也未释明有哪些公务员知悉此等事实。
检方另以郑文灿有秘书或司机等辅助人手,有串证之虞,然依目前卷内事证,尚无从认定
辅助人手有涉入。准此,检察官并未释明郑文灿有勾串灭证之虞,就现今通讯发达,也无
从作为附随的声请标准。目前行贿的4名被告均已指诉“非常详尽”,除高龄90岁的杨姓
被告交保,其余被告均羁押禁见,本案案发迄今许久,相关蒐证照片已显现在卷,难认声
请理由有据。
法官认为,因案发迄今多年,且被告郑文灿交接桃园市长职务迄今已2年,难认有羁押之
必要性,且本件所具备的羁押原因并非不得以其他强制处分替代。考量行贿者的交保金额
,及被告的政商地位,认为准予1200万元交保,得以替代羁押,并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并禁止与同案被告、潜在犯罪嫌疑人及证人等相关人联系或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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