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ala (沙罗是转换后的文字档打m)》之铭言:
: 我看日韩的犯罪电影常常有一种情节,
: 就是贪污集团中的小咖为了保护组织,
: 不惜自杀以形成断点。
: 中国更不用说,在现实中用生命演出自杀或被自杀。
: 但台湾就很少有这种情节,不论电影或现实。
: 为什么?
要演出、呈献的如果不是“畏罪自杀”的戏码,原则上想让其出现、由众人见证,会有一
定的难度
又这种文化在韩国通常盛行(并反映到现实政治环境),但在其他地方可就不一样、不能
相提并论...
而且要说抓捕的部分,单论蒐证恐有诸多困难
因此如果真必须搞到这种地步,通常是心中不愿意接受法院审判才会这样,但这情形似乎
也不会为多数人所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