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王鸿薇连甩耳光林楚茵下巴溅血 民进党

楼主: ivorysoap (ivorysoap)   2024-07-08 10:38:15
※ 引述《no1smkimo (小新)》之铭言:
: ※ 引述《lili712 (7年级韭菜)》之铭言:
: : 委长时间一再的重复出手,这就是蓄意的暴力行为。
: 你跟我说立委没有暴力免责权?
: 你确定吗?
: 真的没有暴力免责权
: 国民党长时间一再的重复出手
: 那为什么不提告下去?
: 难道你们就只会口嗨谴责一切暴力
: 而无所作为吗?
: 还是怕告下去后
: 贵党在打人时
: 对方也把你们给告下去?
好了啦
大家演演戏而已
关心政治几十年 立法院也打了几十年
我就没有看过有任何立委因为在立法院打人被关进去的
理由也很简单 如果真的有立委因为在立法院打人被关进去
就不可能发生有立委敢在立法院打架的事。
毕竟打人打到对方住院的例子太多了 我就没看到有任何一位被关的。
所以我的观点是 打就打啊 只要不打死打残到无法收拾
就当成台湾立法院的特色吧
大家也不用在这里装理性浅责暴力 那些立委比你我都还精明咧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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