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度声请搜索票遭驳 法界:法官就是不想羁押他
联合报/记者张议晨、曾健祐/连线报导
桃园地检署侦办土地开发弊案陆续声押四名涉嫌行贿被告获准,声押涉嫌收贿的海基会前
董事长郑文灿却遭法院交保,“涉行贿者收押、涉收贿者交保”在实务上很罕见,尤其法
官认为郑文灿“犯罪嫌疑重大”却裁定交保,让外界感到不解。法界有人直言“法官就是
不想押人”,也有人认为法官或许觉得裁定羁押的心证不足。
另外,检察官侦办这宗贪污案向法院声请四次搜索票都被驳回,曾派驻廉政署的驻署检察
官、律师范家振直言“罕见”。他说,或许是首波行动后才从被告口中追出行贿郑文灿,
也有可能检方仅掌握行贿者单方面指控而欠缺其他证据补强,才会被驳回。
范家振说,检方成功声押其他涉案人获准代表侦讯笔录可信度高,且掌握金流交付时间与
来源等细节。法界人士认为,以桃院裁定理由来说,法官认郑犯罪嫌疑重大,但无羁押必
要性,最大可能是法官不想押人。
有法官分析,检察官掌握多少证据无法得知,但就桃园地院裁定交保理由及媒体报导,称
郑文灿收到五百万替业者处理土地变更,但因变更案未成退回款项,郑文灿拿钱、退回的
对价关系已被稀释,可能影响裁定。
另名法界人士认为,郑文灿担任桃园市长任内,确实有可能依本身地位、权力去影响工业
区土地变更,但他将钱退回业者,或缺他收贿直接证据,其犯罪性有无检察官指控的严重
?恐是法官判断有无羁押必要关键。而且,行收贿者是上下对象关系而非平行共犯关系,
行贿者被收押、收贿者又非共犯,构成串证之虞而羁押的必要就更薄弱了。
桃检四度声请搜索票均被桃园地院法官驳回,桃检在未取得搜索票情形下,直接传唤郑文
灿到案说明,讯后当庭逮捕并声押,多名法界人士认为,从检察官大胆的作风分析,应该
是对定罪有相当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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